穆典可临时起意邀施叠泉同行,是想着他才从京城来,沿途形势熟悉,可免去路上许多麻烦。
事实她的决定是对的。
有施叠泉带路,一行人准确绕开了各路起义军的窝点,再也没有出现来时迎头撞上一群持刀乌合之众,不得不短兵相接的情形。
根由还是三个人样貌太美。
起义军多是大字不识的农民,造朝廷的反,是为了有口饭吃,无关乎信仰或其他。也不能指望个个都是好人。
相反,一些长年生活在底层,饱受压迫之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会反过来比那些强盗恶霸们更加贪婪,更凶狠。
第三天来到一个叫佛云的小镇子。
一行人在客栈歇脚,分头喂马,储备清水和干粮。
施叠泉惯爱偷奸耍滑,寻了个借口出去躲懒,回来时身后跟了一对主仆,说是他乡巧遇旧友。
那位名唤作的王谢的公子应有些来头,不矜不骄,眉宇有贵气。倒是个随和的性子,很有几分少年人的天真和热情,谈吐儒雅,一言一行皆是读书人做派,实在看不出能与施叠泉交友的潜质。
更重要是穆典可见过此人。
当日在淮南郡,她倚窗看热闹,一眼瞧见人群中一个魁梧如山的壮汉背着一个高过人头的书篋,分外显眼。
她不认为施叠泉会没看见。
当然,施叠泉这种七窍玲珑之人,不至于洞觉不了这么明显的纰漏。他是知道穆典可不会信他,所以连像样谎话都懒得编一个,直接领着毫无默契的“旧友”回了。
——那就应当没存什么坏心思。
穆典可打听到这王谢是琅琊人,后迁居陈留,家中有一位年事不算高的母亲。外祖家世居陈留,舅舅们都住附近,可代为照料母亲,故允他外出游学。
琅琊王,陈留谢,俱是高门望族。
两族联姻,那谢姓女子仍可来去自如,携子返故地,可见身份不简单。
穆典可又夸二人脚力健。
王谢丝毫不觉当中试探意,颇是骄傲地告诉穆典可,自己游学两年,不说学问长进多少,脚程是实打实练出来了。主仆两个平日不骑马不乘车,双足四腿,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稍劣一点的马都跑不过他们。
梅陇雪不信。
然而接下来行程中,几人一开始确能仗着所乘良驹驰速将王谢主仆甩在后头。但停下吃盏茶的功夫,两人就又气喘吁吁地追上来了。
这就不是脚力好坏的问题了,分明两人有绝顶轻功傍身。
“不…不会武。”王谢叉着腰连摆手,“我们谢家世代以文传承,著文章,习书法。我是因为小的时候说话不好听,老挨揍,我娘才给我请了个轻功厉害的师父,好教我逃跑时跑快点。”
梅陇雪颇纳罕,“你说话挺好听的呀。”
又说,“声音也好听。”
年轻公子一愣,大抵是没想到梅陇雪这么直接,脸瞬即涨通红,腻一层晶莹汗液,像被露水浸润的粉桃子。
“真…真的呀?”舌头也打了结。
穆典可不禁看了施叠泉一眼。
老人家气定神闲,掏出金锭子来擦,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很显然,脚力好也解释不了王谢主仆为何会与穆典可一行前后脚到达佛云。要么抄近道,专挑人迹罕绝的深山小路走;要么就如刚才一般,一路狂奔着赶路;不管哪一种,行迹都奇怪。
穆典可没往下深挖了。
然歆白歌要比她更谨慎,道,“我行走江湖有年,所见轻功长者众,能出公子右者寥寥。敢问尊师何人?”
王谢面露难色,“家师非江湖中人,不愿闻名人前,徒惹是非。”
穆典可抬头朝树下正吃草的黑色良驹看了一眼,道,“施公那马胃口可真好,树下青草都啃食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