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野猪认主(1 / 3)

假屠 相远墨 1677 字 2个月前

二月下来,马芝已经领略了大荒的风情。荒原上的自然条件比较恶劣,时而狂风,时而暴雨,甚至还有冰雹。但这些,对于马芝这些神来说都算不得什么。

只是大荒的秩序更乱,彻底贯彻着弱肉强食,并且有浓烈的种族歧视。通过花草之眼,马芝看到不下百次的战斗,一些是冒险者之间的杀人掠货,一些是蛮兽之间为地盘而战。

当然,也有冒险者与蛮兽之间大战,马芝曾经亲眼看见蛮兽用锋利的爪子撕开冒险者的胸膛,把心脏掏出来大快朵颐。

更多的是冒险者主动挑战蛮兽,被杀死的蛮兽浑身是宝,毛皮、尖角、牙齿,还有肉和内脏,甚至鲜血,冒险者分割后,都会装进戒指,最后拿到古蛮部落换成美酒或是嫖资。

如果运气好,猎杀的蛮兽长了蛮丹,即便蛮丹只有手指肚大小,也可以换到数十万蛮币,那就能潇洒快活好多年,而不用过刀尖上的生活。这也是冒险者猎杀蛮兽的原因。

蛮神的威严在这里没有任何作用,小册子上的规则被随意践踏,却没有什么神罚。想来,蛮神虽然统治这一域,但还是尊重大荒最原始的秩序,肯定了血腥的优胜劣汰法则。

马芝默然地看着,他都快麻木了。这就是众生,高贵的,卑贱的,到了这里,只有赤裸裸的杀伐。这就是生存的意义,充满荒谬却又理所当然,他看到好多个冒险者战斗胜利了,将敌人的鲜血涂抹在脸上,豪放地吼叫,宣示着他的彪悍、不懈和为战斗而生的使命。

马芝借此加深自己对生命的理解,然后将自我的见解输入自己的世界,在小世界里架构他的规则、逻辑,制定他的秩序。

他迷茫过,要不要把血腥的法则引入自己的世界。他讨厌这一法则,但是在挣扎了好久后,他还是把竞争把杀戮复制进自己的世界。

他孤独地站在荒原之中,看徐徐落下的大日。他心中的疑惑不知道向谁求解,不知道朝谁诉说,他看着天空,想起师傅,想起师傅的“无中生有”。

可是,他看着天空,万里无云的虚空、太空,从无中生出的都是疑惑,是不解,是对天道的无从理解,是对生命的来与去的无所适从。

他要穿过草原,去唐古拉山麓,在山麓中去寻找还魂草。在草原上不可能飞驰而过,那样必然成为众矢之的。草原中不仅有冒险者,还有许多凶兽,他们深入荒原后,都变得骁勇好斗,攻击一切目标。

但在陆地上穿越草原,就会慢很多。马芝虽然借助草木之术,可以瞬息千里,但这需要充沛的法力支撑,所以不可能借此长久地远遁。换了别的地方,可以通过空气中的神气进行修炼,来弥补亏空的法力。但在大荒,神气里夹杂着更为浓郁的蛮气,马芝并不想蛮化,他在汲取神气时需要倍加小心。

同时在荒原上,需要保持时刻的警惕,保有充足的法力,以应对随时都可能到来的危险。马芝戒指里虽然有神石,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汲取小世界里的力量来补充法力,但这些损耗了就没有了,只能留着解决燃眉之急。

蛮兽领主们都有自己的领地,它们不会贸贸然地攻击对方,但是对于入侵者,从来不会客气。马芝借助草木,可以小心翼翼地绕开蛮兽。但还是遇到了不可避免的攻击。

一只蛮兽领主,它是一只猪一样的怪兽,却像变色龙一样会变色。马芝的草木之眼顺着它栖身的蒿草一直延伸至其体内,瞬时野猪也成了他的眼,他的神识潜伏进野猪体内的时候,他有那么一刻觉得自己就是这个野兽。

随后,他的神识在野猪身上周转,马芝竟然可以感知到野猪的心脏,在一波一波地跳动,感知到野猪的血液,在血管里奔流,还有五脏六腑,它们各司其职地运转着,承载一个领主级蛮兽的生命。马芝被血淋淋的感觉吓了一跳,也就是这一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