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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去秋来,天气转凉,万物凋零,逐渐成为一幅荒芜的场景,不过秋日,也有许多值得欣赏的景色,比如赏桂、赏菊。
正是由于枯萎的对照,才让它们的热情绽放弥足可贵。
所以秋同春一般,都有赏景习惯。
很巧,东都正是一个菊花遍地的地方,每逢秋日,读书人结伴同行,郊外赏花,兴致到了,便吟诗作对,再饮二两佳酿,又是一段佳话。
当然,这样追逐风雅的活动自然少不了权贵子弟,小公爷年年都来,但他不看菊看人,久居深闺的小姐,各大青楼的花魁,皆会来此。
不过今年小公爷的目的又有些不一样
“小倩,我没骗你吧,郊外景色雅致,见者皆喜。”常瑞谦软磨硬泡好长时间才将小倩带出来,不过能带出来已经是常瑞谦的一种成功了,他们不必孩童,当婚论嫁的男女,自当注意影响,这要被熟人看到,会被戳破脊梁骨的。
小倩没有回常瑞谦的话,眼中放光,就像发现新大陆一般,沉浸在这漫天遍地花的世界。
飘逸的清雅、华润多姿的外观,幽幽袭人的清香,忍不住让人陶醉其中,那缤纷的颜色,绚丽中有带着独属于它的热烈。
常瑞谦咳咳两声,引来小倩的注意,他装作幼时背书的模样,摇头晃脑道“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尽百花杀。冲天香阵透东都,满城尽带黄金甲。“
这诗自然是钟逸教予他的,不过在他嘴里,却没有那番风味,更像是给老师被课文的学生。
他这幅样子将小倩逗笑了“你从哪找来的诗?”
常瑞谦一愣,问道“为什么不能是我诗情大发作出来的呢?”
小倩“噗嗤“一声娇声笑道”得了吧,你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别说做诗,就算背,你肚子里也空空如也。“
这番话让常瑞谦很受打击,虽然他是一个学识不是很高的人,如果换到现在来的话,他这种身份,一般叫做文盲,不过他的家世允许他做地主家的傻儿子,成天混吃等死就够了,可在刚才被自己心爱的女人鄙视的这么一瞬间,常瑞谦忽然心生拜夫子的打算。
小倩见常瑞谦见神色暗淡无光,知道是自己打击导致,便又道“其实你也有其他优点的。”
常瑞谦眼前一亮“什么优点?”
“额”小倩本是随口安慰,她哪里能想到常瑞谦会这么刨根问底呢。
思考许久,在常瑞谦越来越难看的脸色下,小倩结结巴巴的说道“你的长相还不算难看”
小公爷欲哭无泪,这他娘的也能叫优点?
平日里多近公子的身份让他忘乎所以,可今日在小倩面前就只得了一个长相并不算难看,他忽然生出离开的心思,他不想在与这个狗嘴吐不出象牙的女人继续呆下去。
不过想到钟逸为他准备的计划,常瑞谦还是决定忍这一口气。
“嗯,你能这样夸我,我很开心。”
小倩这个时候已经向前跑去,漫山遍野的菊花,仿佛置身于花的海洋,小倩伸手捏捏这这朵,又凑近闻闻那朵,很显然,头次见这种景象的她很新奇,也很欣喜。
常瑞谦望了望了天色,步入秋日,日头落的更快了,他们二人出来的不算早,再有这么一个多时辰,太阳就要落山了,现在郊外已经陆续有人离开了。
不过落日余晖之下,让此景更添几分惨淡的美。
小倩这边看完,转身又去向别处,像初经人事的孩童一般,而常瑞谦跟在他的身后,对于眼前美人美景视若无睹,他已经在脑海里排练起了接下来的过程。
愈发珍贵的时光,愈是容易从指缝中溜走。
日头最终还是落下了,天色微微黑下来。
“小倩,该回去了,再晚便进不去城了,而且其他人都已经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