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梭于花丛中,与蜂蝶为伴,脚下青草柔软,清新的春味弥漫于空气中。
这便是春日的魅力,哪怕什么都不看,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躺在绿草丛中,嗅着独有的春味,心里也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满足。
一家三口牵手漫步,阳光洒下,温和不烈,微风吹过,舒爽清凉,这真是天地下绝美的画卷,哪怕百年之后回想,这都是钟逸抹不去的美好回忆。
走走停停瞧瞧,三人脸上泛着幸福的笑容,在这一刻,钟逸忘却了朝堂所有的烦恼,妻女占据了他整个心间。
去他的靖王!去他的庆国!世间哪有什么比和家人在一起更幸福美好的事呢?
逛累了,三人携手来到亭间,不知是日头将石墩照热,还是前人刚走余温未散,钟逸与林雪瞳并没有感受到冰冷触感,反而与整个春日一般,令人温暖惬意。
“相公,你与若妍,是我这辈子无论何时都要握紧的人。”林雪瞳有感而发道。
钟逸轻吻过她的额头:“傻丫头,你不必用力,相公用尽所有,都会紧拥你与若妍,需要操劳与忧愁的东西,交予男人就够了。”
“把点心水果拿过来吧。”
“是,老爷。”
几名下人从轿子里取出一开始早已备好的餐点。钟逸随后从盘子中取出一块放在嘴中。这时,却听隔壁传来郎朗诗声。
原来在另一边的亭子,几名秀才书生正在作诗。
钟逸对此兴致缺缺,作诗他不在行,背诗才是他的拿手绝活,所以他一般不轻易展露自己的才能,毕竟脑子里的诗背一首少一首,来到这个时代有多久他已经记不清了,但他清晰可知的是,脑子里的精美诗词被一点一点淡忘......
“相公,这条小溪里的水真清澈。”
“想玩水了?要不我抱着若妍,你去玩一玩?”
林雪瞳想了想,最终还是拒绝钟逸的好意:“算了,还是等若妍小丫头长大一些,我们娘俩合起伙来欺负你吧。”
“......”钟逸轻哼一声:“到时候若妍偏向谁还不一定呢!女儿可是父亲的小棉袄。”说着,钟逸轻轻在钟若妍细腻的小脸蛋儿上捏了一把。
钟逸口吻宠溺道:“是不是啊若妍,等你长大了,爹满足你所有要求,你想要什么爹都拿给你,哪怕是天上的星,爹都给你摘下来!”
林雪瞳轻笑道:“这时候就开始争宠了?相公,你可真有心机!”
“相公好歹是锦衣卫指挥使,要是连这点儿心机都没有,恐怕早被朝堂那帮吃人不吐骨头的老家伙们生吞活剥了。”钟逸玩笑道。
林雪瞳伸出柔软的手指放在钟逸唇上,作噤声手势:“今日咱们不谈公务。”
“好!相公听雪瞳的!”
“唐兄醉了!你瞧,唐兄醉得都不省人事了!哈哈哈......”隔壁亭子里传来阵阵笑声。
向声音来源处望过去,钟逸看见一名模样清秀,年纪尚小的男子靠躺在石桌上,姿势四仰八叉,十分不雅,饶是如此,在他手里仍攥着一个细长的酒瓶,不时往嘴里灌几口。
“相公,为何文人秀才都爱喝酒呢?明明是一幅烂醉如泥的样子,非要扯什么潇洒狂放,人人争相如此,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林雪瞳小声在钟逸身边发着牢骚。
不知为何,钟逸忽然感觉林雪瞳十分可爱,他轻笑道:“酒是文人的精神食粮,所谓作诗作词,都需要特定的环境,特定的状态,还要有一刹那的灵光乍现。短短瞬间的灵感,便有可能创作出留传千古的绝句,但这种时刻实在难寻,若能时常有之,这种人便可被称作诗仙诗圣。当然,绝大多数人没有这样的天赋,他们就寄希望于酒,在半梦半醒半醉之间,寻求梦寐以求的状态,寻找那玄之又玄的灵感。不过大部分人是无用功,喝得伶仃大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