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欧阳雪的心魔(1)(3 / 4)

破家具并锅碗瓢盆灰溜溜地回了陆家以前的茅草屋。

陆清峰!!

一阵风吹过,茅屋瑟瑟作响。

整个房子里潜伏着好几只老鼠吱吱叫,虫蚁四处乱爬。

他身上顿时爬出一层鸡皮疙瘩,心跳加速,背脊生冷汗。

天上忽然浮游来一片乌云,滴滴答答的雨落下,外面的雨水越来越大,屋里也淅淅沥沥地下起小雨。

雨还未停,要债的就陆陆续续上了门。

人人知道陆大郎手里如今有现钱,此时不要债,还要留待何时。

亲朋故旧每日登门,吵吵嚷嚷,无片刻消停。

等要债的走了,家里夫妻还要争吵。

陆清峰日日夜夜地睡不着觉,累得想吐血,还是睡不着。

本来这房子住得便是一百一千个不舒服,如今在加上精神折磨,更让人欲哭无泪。

他多少年没为钱财发过愁?

在沧澜时衣食住行不花钱,后来拜国师为义父,同样花钱没个数。

反正这些年,朝廷俸禄都让他拿去吃喝玩乐,当然还免不了要接济江湖朋友。

朋友有通财之意嘛。

离开义父时,到是拿了些盘缠,具体多少他也不知,反正是抓了一大包银子。

可路上伤就是不好,他又非讲究不可,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回到家乡的那一日,他已是除了两袖清风,再无其它。

呃,也不至于,仔细搜搜从荷包里还能倒出二两漏网之鱼。

怎么赚钱呢?

陆清峰倚坐床头,风吹他一身素锦长袍,他这身衣裳虽是不起眼,可其实极昂贵,是义母一针一线给他们几个小子缝制的,尤其给他缝的,一个线头也不见,柔软舒适至极。

义母的手艺,自是千金不卖。

李明岳那厮游历江湖时,赚钱似乎喜欢挑战妖邪榜,杀妖邪换金银,他在麒麟阁的排名始终是在白榜青年榜单前三。

可是,附近也无妖邪可杀。

远水解不了近渴。

“你们听说了没,张员外不好了,这几日病得起不来。”

雨雾中,遥远处的谈话声随风入耳。

“好像是得了怪症,白日无事,一到夜里便脸上开花,情状十分骇人。”

“真的假的,我可听闻下个月张员外家老太太过寿,他们家的公子们这几日正满天下寻觅寿礼,张员外要是出事,家里的少爷公子还能有这闲情逸致?”

“你那都是老黄历,如今哪能见得到张家的公子出门?到是周围几个山头的和尚道士请去不少。”

陆清峰挑了下眉头,从床上站起身,披好蓑衣,戴上斗笠,到院子里对自家母亲喊了一嗓子,顺手从柴火堆里捡了几根粗笨的树枝拿走。

乌云满天,大雨倾盆,通县自古很少下这样的雨。

陆清峰冒着雨入县城,都不必问路,一路就走到县城最阔朗的大庭院附近。

围着大宅转了三圈,他指尖一飞,从袖子里摸出一只乌木簪抛了进去。

做完,陆清峰转身便走,走到对门的茶馆门口,直接在石阶上落座。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

陆清峰坐了一会儿,不自觉哼起歌,哼了两句又是哑然,“唔。”

这小调是他师父爱唱的那首,平时他和师兄弟姐妹们向来只会吐槽而已。

大约是刚刚干了点坏事,所以有些心虚,不自觉就想起师父。

“不对,怎么能算是坏事?我只是不小心弄丢了簪子!”

正沉吟,那边大宅里就急匆匆走出两个少年公子,同样紫色的衣裳,头戴银冠,腰悬宝玉,生得也是面红齿白,俊秀可人。

两个人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