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十章 论莽热再次来犯(6 / 8)

唐朝好郎君 叶苑风 10891 字 2021-07-27

有盛宴,薛涛成为侍宴的不二人选,很快成了韦皋身边的红人。

随着接触的增多,韦皋就让她参与一些案牍工作。这些事对于薛涛来说,不过是小菜一碟,她写起公文来不但富于文采,而且细致认真,很少出错。韦皋仍然感觉大材小用,有一天他突发奇想,要请朝廷任命薛涛为校书郎(一说为武元衡所奏)。校书郎的主要工作是公文撰写和典校藏书,虽然官阶仅为从九品,但门槛却很高,按规定,只有进士出身的人才有资格担当此职,历史上还从来没有哪一个女子担任过校书郎一职。

薛涛得幸,不免有些恃宠而骄。前来四川的官员为了求见韦皋,多走薛涛的后门,纷纷给她送礼行贿,而薛涛“性亦狂逸”,你敢送我就敢收。不过她并不爱钱,收下之后一文不留,全部上交。虽然如此,她闹出的动静还是太大了,这让韦皋十分不满,一怒之下,下令将她发配松州(今四川松潘),以示惩罚。

松州地处西南边陲,人烟稀少,兵荒马乱,薛涛内心非常恐惧,用诗记录下自己的感受“闻道边城苦,而今到始知。却将门下曲,唱与陇头儿。”她开始后悔自己的轻率与张扬,于是将那种感触诉诸笔端,写下了动人的《十离诗》。《十离诗》送到了韦皋手上,他的心一下子就软了,于是一纸命令,又将薛涛召回了成都。[9495]

生死情缘

韦皋年轻时到江夏旅游,住在姜郡守家的塾馆里。姜家有个儿子叫荆宝,已经读过两种经书,虽对韦皋以兄相称,但是恭敬侍奉的礼数,就像对待父辈。荆宝有个小丫环叫玉箫,才十岁,常常让她只去侍奉韦皋。玉箫对颇为乐意。两年之后,姜郡守让韦皋进京求官,但因家里负担太重未能成行,韦皋便迁居到头陀寺中。荆宝仍然时常打发玉箫到寺里去听他使唤。日久天长,加上玉箫的年龄也稍稍大了,两人之间便产生爱慕之情。这时,廉使陈常侍接到韦皋叔父的来信说“侄儿韦皋长期客居贵郡,恳切盼望打发他回家省亲。”廉使看过信后,给韦皋准备了沿途的盘费和用品,打发他乘船回家。怕他迟迟不肯启程,便请荆宝与玉箫不要与他相见。等到舟船停在江岸时,又催促船夫快快起航。韦皋依依不舍,泪眼模糊,于是写信以别荆宝。顷刻之间,荆宝即与玉箫一块来了,韦皋见了,悲喜交集。荆宝让丫环玉箫随船前往,沿途侍奉韦皋,韦皋因这样会使玉箫长时间见不到荆宝,所以不敢带她一块去,于是一再推辞。他们相互约定,少则五载,多则七年,韦皋即来娶玉箫。韦皋留下玉指环一枚,又写了《留赠玉环》诗,一起赠给了玉箫。过了五年后,韦皋没有来,玉箫便于鹦鹉洲默默祈祷。又过了两年,到第八年春天,玉箫叹道“韦皋郎君走了七年多了,肯定不能回来了。”于是绝食而死。姜家可怜她死于节操,将那只玉指环载在她中指上一同殡葬了。[9697]

后来,韦皋出镇西蜀,到任三天,就将关在监狱里的囚犯重新审讯,为冤、错案平反昭雪,其中关于轻、重罪的判决牵涉近三百人。其中有一个人,身载重枷上堂审理时,偷偷看了看审判官,悄悄自语道“仆射是我当年的韦兄。”于是高声吁道“仆射!仆射!还记得当年姜家的荆宝吗?”韦皋说“记忆犹新。”“我就是荆宝!”韦公道“犯了什么罪受此重刑?”答道“我与韦兄分别之后,很快便以明经科应举及第,又被选为青城县令。家人不慎,误将公署房舍及仓库牌印等烧毁,于是定罪入狱。”韦公道“家人犯罪,并非你的过错。”当即给他平反雪冤,仍然交给县令的官印,并将处理意见呈报眉州刺史。刺史发下命令,暂不让其赴任,派人看守起来,可以穿戴荣耀的官服,而且留作韦皋的幕宾。[98]

时值战乱刚刚结束,百废待兴,公务繁忙。一直过了几个月,韦皋才问起玉箫的下落,姜荆宝说“仆射上船的那天,跟她留下契约,七年为限,必来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