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四章 陷阱(2 / 3)

我是污妖王 我爱世人 3355 字 2020-06-28

另一边,警方调查过那晚的情况后,觉得把石子当暗器伤人不是普通人能办到的,于是这起案件交到了燕京战忽局手中。

战忽局工作人员经过现场调查,同样认定行凶的为修真者,在排查了龙爷和林梦夕的社会关系后,他们发现这个林梦夕的前男友原来是沈一凡。

案件至此有了眉目,因为沈一凡这段时间正在燕京,而根据当晚坐在“行凶者”附近的酒吧客人的描述,那人是沈一凡的可能性在百分之九十九以上。

由于沈一凡的特殊身份,战忽局工作人员不能直接去找他问话,于是汇报给了上级。

经过层层上报,战忽局高层决定对沈一凡进行适当警告,不能任由他胡来。

于是沈一凡被喊回了战忽局总局。

局の长章肇钟没空管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由另一位领导代为传达他的意思。

总之战忽局方面希望沈一凡能早点离开燕京,并不要再惹是生非,他完全有更好的办法处理那天的事,而不是把那些闹事者都打成残废。

看在沈一凡立过大功的面子上,战忽局方面当然不会因为一些不良人员被伤害就处分他,他们是个非常特殊的部门,部门成员的价值远不是普通人可比,因此他们不会迂腐到因为一些不法分子被伤害,就惩罚自己的成员。

……

……

当沈一凡在战忽局总局接受批评的时候,林梦夕回到了公司,去了人事部主任肖清芳的办公室,提出要离职。

肖清芳四十来岁的年纪,长相虽然不足以成为娱乐明星,但也颇有女人味,而且跟公司老总岳宗毅关系很好。

她听到林梦夕说要离职,当然很惊讶,虽然听说那天林梦夕在酒吧那边出了点事,但她没想到这么严重,直接导致林梦夕要走。

她开始挽留林梦夕,并询问林梦夕离职的理由。

林梦夕早就想好了说辞,认为继续留在公司不利于她的发展。

肖清芳笑着解释说林梦夕虽然长相和身材在国内属于顶级,但由于不是科班出身,所以唱功和舞台表现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正因为如此,公司才会让她去酒吧这样的复杂场合多锻炼。

上次的事是意外,以后公司方面会加强对她的保护,保证不会让这种状况再发生,而且关于她的工作内容,近期也会进行调整,让她增加曝光度。

然而林梦夕已经不是刚踏入社会的小姑娘,不会因为对方空口画的大饼就喜出望外,她依然坚持要离开公司。

她已经看透了这家公司的真面目,当她没法按照高层的要求去接待客户,拉拢金主时,她对公司来说就没有了利用价值,不再会花费资源打造她,这违背了她的初衷。

她只是想认认真真的唱歌,而不掺杂进其他事里面,这么简单的事在这家公司却太难做到,所以她必须离开。

肖清芳几次劝说无果后,终于换了脸色,从保险箱里拿出一份合约复印件,说道“这是你进公司时签的合同,合同期是五年,上面写明一旦你单方面违约,将赔偿公司两千万的损失,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我什么时候签过这个合同?”林梦夕难以置信的拿起合同来看,上面确实有肖清芳提到的内容,签名也像是她本人所写,但是她当初进公司时签的合同上明明没有违约后赔偿两千万的条款啊?

肖清芳这时语气不善地说“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要么拿两千万出来,立马可以走人,要么老老实实履行完合约,认真工作,要是惹恼了高层,把你雪藏到合同期结束,你的演艺生涯基本也就结束了。

咱们岳总在娱乐圈还是有些门路的,想要封杀你一个新人就是几句话的事。现在每年冒出来的新人可不少,你看看人家杨天宝,条件同样不差,却比你听话得多,哪里像你,这也不行,那也不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