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共同话题(3 / 3)

了!”

“五万块都抵得上我三年多的工资了!”

“……”

……

“我姓赵,赵轻莎,是这本杂志的主编‘归猎’。她是编辑部的另一名编辑‘归渔’,凌贝贝。”归猎赵轻莎并没有说明归渔的身份,只是说了她是一个编辑,也是不想给两位什么压力。

他们对于跃倒是比较好奇,但是还是先谈正事要紧。

很快他们了解到,于跃就是写故事作者,而陆小燃就是负责漫画。

“没想到两位作者这么年轻。”赵轻莎笑道“年轻有为啊。”

“这是新的六十页画稿,你们可以看看。”陆小燃从书包里拿出了一个大号的文件袋,掏出厚厚的一叠画稿。

陆小燃然后又掏出了于跃的笔记本,递给了赵轻莎和凌贝贝。

赵轻莎也拿出三份合同,说道“因为你们是两位作者共同创作,所以我带了三份合同过来,确保两位作者都能人手一份。你们先看一下,如果你们对我们之前商定的价格没有什么异议的话,那我们今天就把合同签了吧。”

于跃和陆小燃看着合同,归渔归猎看着漫画稿和故事手写稿。

两边倒是都没有闲着。

老周是第一次看到陆小燃的画稿,惊为天人。

更加确定在这件事情上,是自己的儿子占了便宜。

于跃看了一遍合同后,又递给了老周,让他过目。

在确认无误后,三人才签下了合同。

双方其实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陆小燃的监护人并没有到场,其实这一点还是能够对合同的生效造成影响的。

毕竟创作是双方的劳动成果,钱却是打在了于跃的账户上。

这一点也让归渔归猎产生了误会,以为于跃和陆小燃这两个年轻人其实是亲戚,甚至是表亲一类的。

所以有老周的在场,双方都默认了有监护人在场,合同就顺利签订了。

这也是编辑部本身就是新建立的,从来没有遇见两个作者共同合作,碰巧双方又都是未成年这种特殊情况存在。

在合同签订之后,大家才聊起了于跃的音乐。

于跃没有想到凌贝贝竟然知道自己在网上发歌的事情,并且还下载了下来。

还看了昨天的《周末笑晕星》。

陆小燃同样也是民谣爱好者。

这一下大家又都有了新的共同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