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足足在一起待了三四天,每日里除了牧歌去应付那些世家公子儿们以外,两个人都是一起,牧歌弹琴,但是不跳舞,她总觉得跳舞是过于妖媚了,她学跳舞也只是为了学一门手艺赚钱,自然只是在人前的时候跳一跳。也不会和乔长云在一起的时候跳。
乔长云没少出去四处走动,坊间的奇闻趣事也听了不少,茶楼里自然也有说书的说故事的,但都不及乔长云说得好,牧歌不知道,那是因为很多事情都是他亲身的经历的。有时候牧歌打趣,不如哪一日落魄了,去坊间茶楼说书,我每日去给你捧场,说不定还可以赚些银子。
牧歌喜欢这些故事,这些年来,她时常觉得自己是井底之蛙,没什么见识,忙于赚钱,而且以自己的身份,又不能够四处随意的走动,所以喜欢去听,茶楼还是可以去的。
“那倒是可以,白吃白住的。只怕有人觉得我不会说话,嫌弃了我。”乔长云说,他显然是对牧歌之前开玩笑的话给较真儿了,不过既然是在乎,自然是连同她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时时拿来琢磨。
“哈哈”牧歌这次是被他逗得笑了,“怎么什么事情都当真了,我不过是一句玩笑,跟你相处这么久,还不知道你会不会说话啊!”牧歌轻笑,但那句不过是一句玩笑着实有些寒了乔长云的心。
不过是一句玩笑罢了,难道真的只有自己一个人当了真吗?乔长云在心里想,但不管怎么样,以后可能想见的机会渺茫,所以还是抓住这次的机会吧。他答应了牧歌,两个人喝了几口茶就回去了。
晚上乔长云心神不定的,总觉得不安稳,起身披了一件衣服出去,月光柔柔的洒在地上,看起来,这地方很冷静,他一直住在后院,只偶尔听得见前院里的那些刺耳的声音,自从那次他推门看见过那些场景之后,牧歌就不常住在那里了,而是搬到了他的隔壁,后院里的清净的地方。
“怎么,这么晚还不睡?”牧歌也是披了一件衣服,红色的斗篷,鲜艳的颜色,使乔长云的眼前瞬间一亮,就像当初他初次看见她一样。当然,看见来人是牧歌他的眼睛不仅亮了,连心都亮了。
月光打在他们的身上,莫名的披上了一层柔和,两个人并肩坐着,牧歌没有梳洗打理她的头发,所以长发披肩有一种慵懒的感觉,甚至还比平日里更加的美了几分。大概平日里对人的防备太多,总是傲慢着一张脸,所以让人觉得难以接近,没有机会去欣赏那样一张极美的脸。
如今坐在自己的身边,可以侧过头就欣赏,更加有一种亲和的感觉。
“夜里静,就睡不着了。”乔长风回答,他是习惯了吵闹的,是哪一种厮杀一样的吵闹,或者是风声雨声,总要有些什么声音,他才会觉得安心的入眠。
“想是搬家搬错了,若是你早些时候说,说不定我还可以搬回去,只是如今那房子里已经住了别人了。”牧歌说,她觉得有些可惜。
“无妨,而且,我也听不惯那种声音。”乔长云说。他想要的是哪一种让人安心又不会吵闹的声音,或许是有人夜里搂着他睡,小心的耳语的哪一种感觉,很安逸,眼皮仿佛往下一沉就可以安稳的睡去。那是小时候才会有的感觉。
“也对,那种声音起先我也总是听不惯,可是后来听的多了,也就惯了。”牧歌笑,“人就是这样,习惯了之后就觉得没有什么了。可怕又可笑。”
“是啊。”两个人从来没有问过对方的过去,甚至牧歌也从来不好奇乔长云的身世还有来历,都是天涯红尘客,来来去去的,她见过太多,既然他不会说,她自然也就不会问。
从前她不习惯住在这种地方的,她心里想,如今觉得也不过如此,从前她把爱情捧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于甘心为此放弃了很多东西,如今只觉得所谓爱情,不过如此,不碰就不会出现什么事情,世间感情,不外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