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种专利是很容易规避的,甚至有可能被取消。
比如韩国人裴永植于2000年3月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名称为“MP3播放机”的发明专利,2005年2月获得授权。在2010年的时候,裴永植将索尼告上法院,要求索尼停止制造、销售侵害涉案发明专利权的产品。索尼则认为裴永植的专利属于组合性发明,几乎没有创造性。最终索尼通过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起诉,将裴永植的专利逐一取消。到2018年时候,裴永植用于起诉索尼的专利,全部宣告无效。
在VCD发明之前,索尼和飞利浦就已经搞出了LD,而且有很多以CDROM为媒介的家电可以通过插解码卡的方式来播放VCD,比如32位光盘游戏机。就算姜万勐申请了VCD专利,索尼等企业通过诉讼,也有可能将姜万勐的专利撤销。
如果许望秋只是将VCD搞出来,而不是掌握全部专利,那么许望秋他们搞出的VCD会跟跟上一世的DVD一样,将在国外企业的联合绞杀下死亡。
上一世国内的DVD企业风光一时,到2000年左右,中国成为全球DVD的最大生产国和出口国。据统计2001年中国国DVD产品出口总量达到了1050万台,2002年中国DVD产量已占世界产量的90%。但产销量巨大背后存在的严重问题是,DVD的核心专利和技术标准全部为国外企业掌握,DVD的核心元器件都是从国外进口,在国内只是简单的组装,中国企业基本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这为中国DVD企业覆灭埋下了最大的隐患。
1998年底,飞利浦、索尼、先锋三个公司组成了3C专利联盟(后来韩国LG也加入),1999年东芝、三菱、日立、松下、JVC、时代华纳六个公司组成了6C专利联盟(后来IBM也加入该联盟,但仍然被称为6C),他们要求中国DVD企业支付专利费。随后汤姆逊公司要求中国企业支付专利费。接下来杜比公司因为中国企业使用了杜比公司的环绕声和降噪技术,DTS公司也因为中国企业使用了他们的数码音频技术要求支付专利费。
中国出口DVD一台售价32美元,交给外国人的专利费是18美元,成本13美元,中国企业只能赚取1美元的利润。同样的,中国一张光盘的出口价为10美分,但专利费就高达4.5美分,基本上无利可图。
在外国企业专利大棒的绞杀下,风光一时的中国DVD厂商不是倒闭,就是被迫转型,风光一时的中国DVD产业烟消云散。
电影人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