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的时候,杜媃琦来问“哥哥,我真的可以叫朋友来玩么?”
杜采歌说“当然可以。”
结果下午两点多钟的时候,响起了敲门声。杜采歌刚刚从卧室出来,杜媃琦已经飞奔着去开门,然后与一个打扮入时,身材婀娜,颜值很高还有点婴儿肥的女孩抱在一起。
杜采歌心想,这两个小家伙是有几乎一个寒假没见面了吧,表现得这么热情。
两个女孩抱了一会,杜媃琦拉着朋友的手介绍“哥,你还记得么?这是我死党,谢瑾瑜,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你带我们两个一起出去玩过。”
杜采歌点头微笑“记得,长成大姑娘了。”他打量着女孩,谢瑾瑜的美貌当然要比杜媃琦逊色不少,但不可否认,她也是一个青春活泼,美丽可爱的女孩,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嘴角总带着狡黠的微笑。
杜媃琦撇撇嘴“你不是失忆了么?”
杜采歌按着脑门,嘴角发苦。
我说我失忆了,不记得,你肯定会吐槽。
我说我记得,你还是要吐槽。
所以我该说什么?
难道要“遇事不决,量子力学”,说我正处于“薛定谔猫”的状态,处于“记得与不记得之间的纠缠态”?
只有当波函数坍塌,才能确定,我究竟是记得呢,还是不记得?
“什么,你哥失忆了?你怎么不告诉我?”谢瑾瑜小声问。
“哼,他是觉得失忆这个理由很好用,当他不想记得什么事的时候,他就说失忆了。想记得的时候,又记得起来。”
谢瑾瑜眼珠子一转,提高音量,“是么,那你哥还记不记得,他答应过等我念高中了,要送我一台最新型的笔记本电脑?”
杜采歌沉着脸说“我只是失忆了,又不是变蠢了。”
谢瑾瑜一点也不怕他,笑得两只眼睛变成了两个小月牙“你哥哥真好玩。”
她又看着杜采歌,腻声说“哥哥,以前你答应过,等我长大要娶我的,你还记得么?你看,我现在长大了!”
说着,还故意挺了挺胸,示意她某个地方确实长大了。表情很羞涩,动作却很大胆。
我去!高中女生惹不起。
杜采歌果断地败退下来,躲回到自己的卧室。
两个女孩则在客厅看电视、吃零食,不时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杜采歌则播放音乐,把音量开大。他最近添加了一些段晓晨的歌曲,渐渐喜欢上了这个歌手。
这个有着“歌后”头衔的女歌姬,有着天籁般的嗓音,非常独特的音色。杜采歌也听过不少蔚蓝星的歌曲了,段晓晨的歌声是让他最为欣赏和沉醉的。
一边听着歌,杜采歌一边搬运。
经过这段时间的努力,《诛仙》的存稿已经大几十万了,再过不久,就能将《诛仙》全部搬运完,开始筹备新书。
正在勤劳地工作着,忽然他的卧室门被拍响。
两个女孩子嘻嘻哈哈地,胡乱拍着,杜媃琦喊道“哥,快开门!”
杜采歌高声说“自己开,没锁。”
门把手被扭动,两个女孩挤了进来,毫不避讳地坐在杜采歌的床头。
“干嘛?”杜采歌调低音量,嫌弃地问。
“你说!”
“不,你说!”
“我说过了一次了!”
“再说一次!”
“我不想说了。”
“你答应我的!”
“好吧,我说,”杜媃琦看着哥哥,“哥,你答应我,要给小瑜的堂姐写首歌的。”
杜采歌缓缓点头,面皮抖了抖,有点尴尬。
他还记得,当时答应了之后,立刻弹唱“至少还有你”,结果妹妹气得跑开。
后来才发现,“至少还有你”早就被林可搬运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