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采歌推门进去,只见一个穿着深灰色衬衫、修身牛仔裤,看着三十来岁的年轻人正在泡茶。
对方抬起头,露出一个很得体的笑容,并飞快走过来,向杜采歌伸出手“杜先生,久仰大名!”
杜采歌仔细端详这这位创世中文网的总经理,发现对方的年龄比自己最初的估计要大很多,至少和自己同龄,甚至比自己大一点。
只是因为他经常健身,保持着夭矫的身材和精气神,所以才显得年轻。
整个人就像打磨得很光滑尖锐的锥子,锐利,锋芒毕露。
那一副碳纤维边框的眼镜,给他添了几分儒雅气息,给人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史经理,幸会。”杜采歌和他握了握手。
史克俭的握手有力,热情,但又有几分克制,握了一秒多的时间,另一只手很亲热地拍了拍杜采歌的上臂——这个位置很讲究,如果是拍肩膀,那居高临下的意味就太浓了。
拍上臂,则往往是同辈交好之间才会有的动作。
“你先坐,我泡点茶。新芽出版社的人还要过一会儿才到,我们先随便聊聊,哈哈!海大,你的书我是一直都有追读,写得太棒了,”史克俭绕回去继续摆弄茶叶,不时抬头看杜采歌一眼,“我发现你呀,还真是厉害,要俗也能俗,要雅也能雅。你写的那些歌,有的歌词就特别讲究,典雅。但是网络小说呢,说白了又是很俗、很白的一种文体,你却也玩得转,不得不佩服,你天生就是吃文艺饭的。”
杜采歌已经在单人沙发那舒舒服服地坐下,闻言只笑了笑,没有答话。
在不算熟悉的人看来,他一直都比较沉默内向。
所以他总是弄不懂那些自来熟的人。
明明不认识,非要那么热情地套近乎,为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