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西蒙还补充了一句:“谁会不喜欢呢。”
“哈,说到这,我想起一个笑话,”加斯佩克说,“我们报社有个煞笔记者,叫鲍尔森,我和你提起过他,你还记得么?”
“记得,”西蒙点头,“他怎么了?”
“我们在报社聊天,说到段,说到海明威,说段的声音很好听,海明威是天才音乐人,海明威所有的作品都很好听,布拉布拉的。你知道鲍尔森说什么吗?”
“他说什么?”
“他说,段只有一张漂亮脸蛋,God
girl是噪音和垃圾,而海明威就是狗侍,华国人懂什么音乐之类的。”
“该死的种族主义者。”西蒙义愤填膺地叫道。
邵咏诗光是听懂就很费力了,反应慢了一拍,没来得及表达愤慨。
“然后我问他,既然你说你不喜欢海明威的音乐,那最近的流行音乐里,有哪些你喜欢的。”
“我打赌他的品味很糟糕。”西蒙说。
“不,恰恰相反,我发现他的品味挺不错的。”加斯佩克笑了起来。
“他说他喜欢哪些音乐?”
“他得意洋洋地说,比如说,‘Hero’就很不错。”
西蒙愣神片刻,不由得捧腹大笑。“哈哈哈哈!”
加斯佩克也仰头大笑起来。
邵咏诗这次跟上了,也露出会心的微笑。“Hero!我爱死这首歌了!”
“我也是,老弟。”加斯佩克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没完。他当时很挑衅地看着我说,‘你觉得Hero怎么样?’我拼命忍着笑,说,‘还行吧,还有没有更好的?’”
“‘有啊,Love
story也挺好’,他说。”
邵咏诗和西蒙继续大笑。
“‘不错,还有吗?’我问他。”
“他说,‘Emmm,我老婆最近在听When
go和I
nothing,不知道是哪个歌手唱的,总之挺不错。’”
加斯佩克带着揶揄的笑容,“‘对了,’他当时还补充说,‘我在乘出租车的时候,听到电台里放过一首歌,那首歌简直震撼灵魂。我不知道歌名,只知道里面有几句是这样的:Every
(注:以上是“昨日重现(yesterday
more)”的歌词。)
“Oh上帝,拜托你别唱歌好吗?那么经典的一首歌就这么被你给毁了。”西蒙抱怨道。
加斯佩克辩解道:“我唱歌不错的,刚刚我只是在模仿鲍尔森的唱腔!”
“你唱歌像巨魔,鲍尔森唱歌像史莱姆。”西蒙评价说。
“哦,真痛啊。”加斯佩克装模作样地皱眉捂心。
邵咏诗还在发笑:“所以那个鲍尔森,他一边诋毁海明威,诋毁段。然而他最喜欢听的几首歌,都是由海明威作词作曲,段演唱的,对吧。”
“Yeah,”加斯佩克耸耸肩,“其实我挺遗憾,海明威不应该把那么多优秀的歌曲全部塞到一张专辑里。应该分开发布的。”
西蒙点头表示同感:“那几首歌都是有资格竞争‘年度最佳流行歌曲’,或者给段带来‘年度最佳流行女歌手’桂冠的。这些歌如果分成四、五年发布,说不定她就能拿个三、四次年度最佳流行女歌手。一次性发布,太浪费了。”
邵咏诗终于找到可以装哔的地方了,他高深莫测地笑着,竖起食指摇了摇,“NO,NO,NO,你们搞错了。”
“搞错了什么?”
“海明威并不蠢,他之所以在一张专辑里面,就放入这么多优秀的歌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