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关系,只是野蛮一百万倍。
每个狂魔都是战斗狂,喜欢战斗到死,并且认为战死是人世间最荣耀,也可能是最爽的事情,仅次于杀人了,所以狂魔到了成年,就一直处在杀人和找死的状态中,正是因为这种疯狂的状态,所以才被称为是狂魔。
此时一个狂魔正把对手,一个可怜的鼹鼠人高高举过头顶,可怜的鼹鼠人迷路了,通常他们都是一些听话的小家伙,跟着主子鼹鼠王,在地下也算小有实力。
至少他们的确很擅长挖洞,这一个就是个挖洞小能手,可惜智力不怎么好,比他的智力还要糟糕的是他的视力,鼹鼠人的视力跟真的鼹鼠也没太大的区别,只有戴上鼹鼠王发明的眼镜,也不过只能看清楚几米的距离。
可怜的小家伙一路挖到了圣海格城,立刻就被奴隶贩子发现了,第二天,他就被迫穿上一件铠甲,拿着一把小小的,锈迹斑斑的短剑,站在一只至少有五米高的狂魔面前。
鼹鼠人没有当场晕倒,完全是因为斗兽场的奴隶主见惯了类似的场面,给他吃了一种不会被吓晕的精神药物,奴隶主说的好,就是要让你死的明明白白的。
虽然鼹鼠人没有昏倒,但是他已经吓的尿裤子了,当狂魔随手一锤子砸飞他手里跟牙签差不多的短剑,伸手把他抓起来,打算一口吞掉的时候,他不止是尿裤子了,还拉了裤里了。
很不幸的,狂魔的鼻子比狗还灵,立刻闻到了一股带有土腥味的臭味,刚开始没有闻出来,又提鼻子闻了两下之后,狂魔差点吐了。
的确狂魔喜欢生吞敌人,但是也没有生吞浑身都是屎尿的敌人的习惯。
“该死的!谁来给我拿捅水!我要把这小家伙洗干净了,再扔到锅里,撒上一些八角和花椒,再拍两半蒜,倒几滴酱油,再用慢火炖上一小时,到时候连汤一起喝下去!哈哈哈我口水都流出来了!”狂魔擦了擦嘴角,谁能想到这么莽夫竟然还是个难得一见的美食家。
鼹鼠人被摔断了腿,他有着野兽般的自愈能力,这些伤只要一天就能只好。
然而魅魔们已经支起了锅,这本来就是个余兴节目,让观众看的欢乐才是最重要的,斗兽场上的美食家,一直都是非常受观众欢迎的传统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