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郡的雁山湖畔,在远处山脚下的干燥荒地上,驻扎着一朵朵的白色大帐篷。
这些帐篷整齐的分部在这又硬又干的荒凉土地上,在地上经常能够看到一些牛羊的毛发,以及一些碎碎的小石子。
眼下已经到了秋末的时候,天气逐渐的转冷,到了晚上的时候都要穿上棉袄来御寒。
尽管不远处就是雁山湖,但这里的牧民和牛羊所需要的饮水,都是用车子从上游的地方取用,那里的水草和清水要比湖泊里的更干净一些。
平时洗衣服洗澡之类的,就是直接用的湖水。
一个汉子将一头洗干净的肥羊绑在了铁架上,这人穿着白色羊皮简单做成的白色袄子,头上带着羊皮毛,是那种有着卷卷羊毛疙瘩的款式。
皮袄防风,棉袄御寒。
吉尔丹用刷子在肥羊身上抹油,让等下烧烤出来的肥羊更加油酥香脆。
在手上做事的时候,吉尔丹看向了远处山头上站着的那个中年男人,于是对着旁边正在搬运箱子的人搭起了话。
“兀赤,牧头在那里站了快一个小时了,这等的是哪个大人物啊?”
兀赤是一名红发的汉子,那浓密的蓬松长发披散在肩膀上,体型魁梧精壮,和山州的胖子很不一样。
将作为板凳的箱子放下,兀赤回答说道“是云州黑水县的主人,这人对牧头和上任的牧守他们都不错,我们部落前两年的工具衣服调料都是从他那里买的,牧头经常提起这个人,对他很敬仰。”
吉尔丹的衣服是一层又一层的衣服,相比云州那些人的单薄衣服,这里人的衣服要更简单,更接近袍子,因为没有多余的布料做城精细的款式,也没有那种细致的工艺技术。
“这快到天黑了,今天这要是不来了,这羊就是咱们几个分了。”
吉尔丹继续刷着油,他对胡仲很敬佩,但是对胡仲敬佩的人,并没有什么感觉。
只要知道不是什么敌人就好了,说不上讨厌,也说不上什么喜欢。
兀赤从一个箱子里拿出了酒,放在火堆旁边加热。
吉尔丹看到后,高兴的说道“这次可是下血本了啊,连这烈酒都拿出来喝!有运气了!”
兀赤将两瓶酒放好,抬起头注视着吉尔丹,沉闷的说道“不要贪嘴,牧头很重视这个事情,那位客人来了之后你要懂规矩!”
兀赤一脸无趣的说道“我懂,我哪有运气喝这好酒啊,我喝我的奶酒。”
在两人旁边还有其余人也在帮忙,一个手臂粗壮,穿着厚实衣服的妇女将一筐木头抱过来放在旁边。
“当家,柴火放这了。”
在女人的身后,一个红发的小女孩也抱着一小筐的羊粪,“阿爹,羊粪也放这了。”
兀赤看到后,走过去摸着小女孩的脑袋,“这个不要,你拿回去烧吧。”
小女孩疑惑的说道“为啥啊?”
吉尔丹见到后,笑着说道“这次来的客人是大人物,烧火都要用木头烧,不让用粪料烧。”
兀赤得到的要求就是如此,尽管并不费劲,但胡仲确实是想了很多事情。
正在说话的时候,远处的胡仲迅速跑了出去,同时一些在远处站岗的男人们也看到了什么,迅速跟了过去。
“回屋去!”兀赤迅速让女人和小孩回去。
女人迅速抱着小孩朝着帐篷那里走去,而小女孩好奇的看着远处,手中拿着的粪篮子也掉落了好几块装的不规则的粪块。
没过多久,王兰陵就牵着马和胡仲一起走了过来。
王兰陵说道“有三年多没见面了,我平时都在学校里读书,只有寒暑假的时候才有空回来,也没有赶上你们过去的时候。”
胡仲高兴的说道“大人诸事繁忙,这三年不见,大人比当初更高更壮了许多,也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