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辨别质量的好本事,她只那么轻轻的捏起一点粉末涂于手上,便知道这些都是上品,别说和李记想比了,就是京城的胭脂也可比得上。
还有几瓶据说是润肤露的东西,李彩蝶打开活塞,轻轻倒了几滴于手背之上,一片清凉之感,再稍加揉开,抹有润肤露的那一小块肌肤竟然无比的水润光滑。
她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什么润肤露,平日里也只是用皂角洗脸后再抹一些胭脂水粉就可以了,如今竟然有这么多的种类,她闻所未闻,心中倒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情绪。
“咦?这又是什么?”李彩蝶看见有一个红色盒子的小瓷罐,于是打开来看。
“我的天,这颜色!”李彩蝶捂住嘴,可还是喊出了声。
连丫鬟也跟着啊了一声。
“竟然是正红色的胭脂!沈记是怎么做到的!”
众所周知,红色分为许多种,可是正红色的却是最难调制的,因为水分的比例,花朵的选择,其他矿物的混合等等一系列流程里都可能出现错误,所以正红色少之又少,即便成功了,也只是误打误撞调制成的。
如今看见正红色,以及其他颜色的胭脂水粉,李彩蝶惊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她知道,沈记要崛起了,李记也完了。
“小姐,小姐!”丫鬟看见李彩蝶陷入了沉思,不由得轻声问道。
李彩蝶惨然一笑,对丫鬟说道,“从今以后这随州,不怕是整个天启的胭脂行都要变天了!”
丫鬟不明所以,李彩蝶却没有再说话。
明眼人可不知李彩蝶一个。
沈记胭脂铺开业,沈记胭脂铺被砸,沈月珍打人,砸店铺的人赔钱的事,一个接着一个从各种渠道传了出去。
事情才刚刚发生没多久,半个随州的人都知道了这些事。
柳延华此时还在沈东酒楼值班,今日是庙会,虽然到了晚上才是最热闹的时候,但从今天一大早,涌入随州城的人就明显增多。
不管是赶来看热闹的外地人,还是来城里做生意的各路人马,纷纷攘攘的向着随州城里走。
彼时的沈东忙的不可开交,柳延华不停的记账,扒拉算盘,偶尔也会听到有人在议论他。
距离柳延华所在的柜台不远处就有一桌客人在闲聊。
其中一人吃着花生米,喝了一口小酒,似乎是本地人再给外地的朋友普及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