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越,没事了啊,没关系的。已经干净了,你看!”
冯时夏晃晃小家伙的手,想让他重新打气精神来,却没有多大效果。只好使用了她的绝招,对着小孩的脚底板就是一通挠。
“咯,哈哈,夏夏,夏夏,”于元终于露出了笑意,急切地想拨开冯时夏的手,却被逗得有点使不上劲,“我痒,咯咯咯~别,嘻嘻,别挠我了哦~”
等小孩缓过来,冯时夏才给小孩身上擦洗,到腿根的时候,她稍微注意了下,却还是发现有被新内裤勒出的红痕。
照道理说,她虽然做得贴身,但也没有特别紧,正常应该不会有这种勒痕,除非是外力拉扯导致的。
应该头一天穿还是很不舒服吧,可小孩在她面前却从来没表示什么,除了早晨那会坐凳子上扭了扭,其他时间都让她几乎忽略了这件事,完全和平时无异。
这孩子,一直都在默默忍受吧。
还好没有到破皮,不然她真的可能会自责,虽然注意个人卫生很重要,可她却没有做到用更舒适的方式让他来接受。
幸好更软和的棉布买回来了,等小孩下次穿用,应该就不至于此了。
于元对于晚上不用再穿那个夏夏做的特别小的裤子也表示高兴,一整个白天他总觉得自己屁屁夹到了布,还有点磨得不舒服,很不自在。
将煮汤的火势调小,让小家伙跟狗狗一块坐在灶膛前自己烤干头发,她多提了两桶水在厕所洗了个战斗澡。
头发太长了,洗了也不干,便只用湿布巾擦了两遍,去掉浮灰,否则她是不太愿意就这样上床去睡的。
再次回到厨房的时候,炖猪蹄的香味已经出来了,哪怕她晚上已经吃饱了,还是不争气地咽了两下口水,这是真实的炖肉啊,已经半个多月没吃过了。
不说小家伙也有点吸鼻子来的,两个狗狗同样在一旁哼哼唧唧的不安分,冯时夏瞬间觉得自己这表现好像也没有太丢脸。
揭开罐子用筷子戳了下,试探猪蹄的软烂程度,已经快一个小时的时间,勉强能戳进去,放上盐再炖上二三十分钟,应该就没问题了。
冯时夏没有先洗漱,带着小家伙将狗子们的一切安顿好,并趁机复习语言和准备明日备货要用的花生粒。
“夏夏,我们今日吃四次饭吗?”于元闻着越来越浓郁的肉味,还是没忍住跑题了。
他觉得现在这日子真是太美好了,以前在村里住的时候,吃两次的时候也是常有的。
“[夏夏,我们今日吃四次饭吗?]”傻呆呆的冯时夏跟着说完这句,才顺着小孩的目光到了那个已经差不多的猪脚汤,顺口就碎碎念道,“都炖好了,让它就这么凉掉也太可惜了,趁热我们只喝一点点,好吧?晚上吃太多不好的。”
所有夏夏的问句,于元都是毫不犹豫地点头的。
给自己找好了理由的冯时夏一点心理负担都无,立马取来一个饭碗,盛了半碗汤和两块猪脚。
“夏夏!”真实地咬下一块软烂的肉皮的于元整个眼睛都被点亮了。
“好吃吧?嘻嘻,果然人还是不能长期只吃素食的。”
要是以前的自己可能还会嫌弃猪脚肥腻,可这儿的猪似乎营养没那么好,肉皮下的脂肪并没多厚,偏这就给冯时夏要的猪脚口感加分了,更何况是在现在这种被迫素食的情境下。
里头的花生也刚刚软乎,正正好。
美美地喝完这一碗,冯时夏才带着人洗漱完退出厨房,半点都没有抛弃了这汤原本真正的用餐者的负疚感。
睡前要写字的,于元已经很习惯了,哪怕今日比平时已经晚好些了,可也许是刚刚那碗汤的功力,他觉得自己还很精神。
现在,他都可以不用看书本对照,就能自己把之前的那几个字都写出来了,方方正正按夏夏教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