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和耳悦公司签署协议(2 / 2)

刚才乐大果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可以按800万的估值向我购买新公司30的股份,我没答应他。就是想听听你的意见。”和赵倩倩见面后,宋学明一开口说的就是这番话,一副奸商模样,那样子确实是讨人嫌。

不过赵倩倩不生气,谈生意嘛,在商言商,就是这样。为这些事情生气,就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企业家。

再者,将来新公司成立,掌舵人肯定是宋学明。宋学明越是一副奸商模样,新公司的未来发展才会越好。要是宋学明在谈判过程中显得稚嫩,赵倩倩反倒没信心投资他的公司了。

“这样吧,宋老师,我们可以将新公司的估值再提高100万,给你800万的估值。但是任何一个商业谈判,都应该有结束的时候。你不能让我们和乐果公司无休止地竞争下去。我在京城还有许多事,没多少时间呆在婺城了。如果你不能给我一个确切的估值,我只有先回京城去。”赵倩倩一边主动提高估值,一边诚恳地向宋学明提了意见,希望能早点结束这场谈判。

800万的估值,宋学明真是觉得差不多了。而且赵倩倩这个人挺不错的。又是给自己买车子,又是答应陪吃饭,姿态可以说是放得很低了。自己理当给她一个面子,接受800万的估值,结束这场漫长的谈判。

“赵董,那么我们就以800万的估值签署协议吧。不过我不能把30的股份都给你,不然乐果公司那边没法交代。”其实宋学明的真实目的,是想左右逢源,脚踩乐果和耳悦两大音乐制作公司。只有这两个公司都在新公司入了股,关键时刻他们才不会使坏。

赵倩倩表示理解“你可以给乐果公司5的股份,剩下的25给我们。”

宋学明还想打电话问问乐大果的意思。被赵倩倩阻止了。“宋老师,你要是再跟乐大果商量下去,这件事就真没有个了局了。最后搞得大家不愉快。”

话说到这个地步,宋学明只得任凭赵倩倩叫来律师,两人签署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宋学明转让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5的股份给耳悦公司,代价是200万。

2、宋学明必须把80以上的新作品的运营权转让给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供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运营。

3、宋学明承诺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未来5年内取得800万元的利润,若不能完成,必须以年息10的代价回购耳悦公司的25股份。

4、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的十天内,耳悦公司必须将200万款项向宋学明个人付清。

5、宋学明在取得款项后,必须将其中100万借给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偿使用,以支持其发展,时间期限是1年。

协议签署后,宋学明神清气爽。奇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所有材料,他已报婺城市工商局审批,估计不日就有结果。届时拿了钱,就可以大干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