厢房。
奚淼因为伤口未愈,无法坐着与大家一同用膳,只能在屋内趴着。
无羡想从莳花馆,找一个心细的来照顾他。原本优选的是他身边的童子,不过上回清露被劫案,他所表露的贪财,让无羡有些不喜,想换歌僮来。
歌僮为了送奚淼一根琉璃簪,将自己存的私房钱都拿出来了,忠心可鉴。
如今正值多事之秋,在身边留一个贪财的,远不如留一个忠心的叫人放心。
奚淼听到这个提议后,眸色一深,沉思了好半晌才道,“替他寻个好人家过继吧,脱了乐籍,也算是个好归宿。”
毕竟是五百年前,等级观念根深蒂固。所谓士农工商,农仅次于士族。在世人的眼中,跟着奚淼为奴为仆,即便吃穿不愁,还不如做个普通的农户体面。
以歌僮的性子,本就不贪慕富贵,或许对他而言,脱离乐籍,安贫乐道,或许是最好的归宿。
只是歌僮走了,“选谁来照顾你?”
奚淼将她的忧虑收入眼底,眼波流转间,昳丽非凡,“还是之前照顾我的墨竹,毕竟伺候了我两年,用起来较为顺手。”
人是来伺候他的,自然全凭他的喜好。
墨竹在馆内兄弟羡慕的目光中,打包来了石牌坊,签了卖身契,随何关等人尊无羡为主子,至于奚淼,则不能再称为馆长了,改称公子。
他见奚淼的心情不怎么好,一直用筷子戳着那道拔丝山药,都快要将它给戳烂了。
他不明白了,今晚府上来了客人,加了不少菜,一看就是主子亲自下厨,用心做的,公子为何不喜欢呢?他平日不是最爱主子烧的菜了吗?
“今夜来了何人?”奚淼问道。
“姜同知和他的堂弟。姜同知原与主子相熟,听闻是一起长大的。此番护送使团进京,带了不少礼物登门拜访。”
奚淼本就对无羡存着浓郁的兴趣,早就打探过她身边的人,对姜蔺也有几分了解。
这人出身好,本事好,性子好,长得也好。但在他的私心里,仍是希望那些别人的夸大其词,想从墨竹的口中打听实情。
“姜同知长得如何?”
墨竹不假思索道,“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这八个字,就像是为姜蔺量身定制的一般,用在他身上最贴切不过。
奚淼握着筷子的手一紧,对着拔丝山药戳得更为用力,“他不是一介武夫吗?长得那么斯文,能够提刀杀敌吗?”
“他可厉害啦,今日北元使团进京,一个姑娘不知怎么的,冲到了路中央,差点就被北元的铁骑踏中了。他用鞭子就这么一甩,就将人给救下来了。”
为了增强叙述的效果,小厮兴奋地甩了甩右手,演示着挥鞭的姿势。
“救命之恩……”奚淼细细品了品那四个字,勾唇一笑,“不该以身相许吗?”
“可是……姜同知不是会娶主子的吗?”怎么能娶那位姑娘?
奚淼脸色骤沉,“谁说的?”
“听府上的护卫说的,不然主子和老爷,为什么那么热情招待他呀!”
奚淼的脸彻底黑了下来,戳烂了山药,又去戳芋丸。
墨竹头疼得很,主子将他带回石牌坊,就是要他好好照顾公子的日常起居的,可是公子这般戳下去,这顿饭还怎么吃啊?
无羡不但是他的主子,同时也是公子的主子,他人微言轻,说不动公子,不如将无羡给搬出来。
“主子说了,让您好好吃饭,这样伤口才能早些好,以后就能去正厅一起吃饭了。”
“无羡真的这样说的?”暗沉的双眸重新绽放出光彩。
“是啊!公子还画了一个带轮子的椅子,找师傅打造了。只要公子伤好了,就能坐着到处走了。”
他以为,她见了老相好,就把他给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