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刘心盛学习格斗,现在体重一百三十多斤,体脂百分之十五。”
“嗯,练得挺不错的,可以打健美比赛了!”
太久没见,两人陷入了商业互吹之中。
高云比丁慧小一岁,两人的关系很简单,最开始是教练与私教会员,辞职之后到现在一直是普通的异性朋友,这是高云刻意疏远的结果……实际丁慧自打见他第一面,就对他的肉体一直垂涎不已,多次在微信上进行赤裸裸的言语调戏,或者深更半夜邀请高云去她家喝酒……目的非常单纯,就是要睡了你!
但高某人很有职业道德,遵守着不和自己客户发生关系的原则,其次他也有点摸不透丁慧的性格,觉得不太适合做女朋友,所以始终与其保持距离。
这个女人是真的是很神,很邪性,一个男女通吃的大妖孽。而且性格和外貌相符,很大哥,有一种战士、女侠的飒范,吸引了超多漂亮的女p。
是高云认识的女人中性格最特别,最与众不同的一款,与“少女感”这个词无缘,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娘们的身体里住了个爷们,所以一直是哥们的方式相处聊天的。别说,要是把丁慧当男人,还真是个相当不错的哥们。
众人坐下后,丁女侠才向高云解释自己来的真正原因……
“来首都旅游是开玩笑了,实际我是云月与酒的常客,一来二去,就这么和阿华、王晓乐认识了。前天去那喝酒的时候,听他们说你要成立唱片公司,所以就过来凑个热闹。”
王晓乐夸赞道“阿慧也是个独立音乐人,偶尔在咱们酒馆驻唱,特别受欢迎。她的艺名叫老鬼,编曲写词很厉害,唱歌也是水准以上,你可以在音乐平台上搜这个名字,听听她的歌。若咱们成立公司,我们打算第一个签她!”
这让高云略有意外“我以前看过你在朋友圈发过自己演奏各种乐器的视频,还以为你只是爱好,没想到,深藏不漏啊!”
“其实我纹身是爱好,音乐才是主业,虽然主业不怎么赚钱……”
丁慧笑笑,指了指靠墙而立琳琅满目的酒柜“喝咖啡没意思,马上要吃饭了,来点酒?”
别墅里有小部分的酒都被搬到了这里,高云和团队们的众人有时候会取几瓶尝尝。
“你们喝,我下午还上课呢。”
“来点儿!”
“稍微来点儿!不喝酒学习怎么能有灵感?”
王晓乐和阿华也是两个酒鬼,看到高云那一墙的好酒忍不住鼓动他,于是高某人笑着陪他们倒了浅浅的杯底,众人边吃午饭边喝酒边聊天叙旧。
葫市不大,在自己走后,丁慧能结识王晓乐和阿华,高云并不意外,几人都有着类似的爱好。对方能离开葫市奔他来首都发展,也比较符合这个女侠的性格。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字间豪气万丈,胸怀天下山河。诗名《对酒》,作者名为秋瑾,是我国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巾帼英雄、女权运动的先驱。
丁慧当然不能与革命英雄相提并论,但高云认为她这个人的性格,也可以用这首诗来概括。绝对是非常洒脱的一个人,活的就俩字;通透。
可能是丁女侠丰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现在的性格,自幼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在初中刚毕业受当时热播剧《士兵突击》影响当过三年的兵,退役后被军旅生涯压抑了本性,于是迷上了纹身、音乐、书法、篆刻等各种爱好,在几个大城市辗转拜师学艺后,回老家开了个纹身店。
她一边宅在家里钻研这些爱好,一边在各个社交平台上网恋,偶尔会出去转转,见见女网友或者同好,其足迹遍布国内的各个城市……
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
丁慧不像普通人,没有什么结婚、家庭、生子之类的大众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