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菲尔德的律师很清楚,他的行为没有办法适用于是非对错准则,被认定为精神异常,因为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后果。
于是他在辩论时提出,精神异常的鉴定准则不应该只局限于思考能力和察觉对错方面,还应该有“妄想”的存在有无。有鉴于海特菲尔德在战争中立下的功劳,陪审团判定了海特菲尔德精神异常而无罪,他被移送到精神病院并终老于此。
1805年,有一个名叫约翰·贝林罕的商人,他因为拿破仑战争不断倒霉,于是决定去俄国去碰运气,但因为债务问题被判入狱,他向英国驻俄领事馆求助,认为自己遭到了诬告,但当时因为世界局势等复杂原因,官方并没有介入对俄国内事务,他在监狱里关了5年。
等他出狱后,他向外交部索要赔偿,不过在案发前六个月他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他最终认为刺杀是解决之道,接着在1812年5月1日,他守候在下议院的大厅,将当时的首相斯宾塞·帕西瓦尔开枪射杀。
审判在5月15日举行,他平静地步入法庭,一如他在一周后平静地步上绞刑架,他拒绝以精神异常抗辩,因为他不期望自己的控诉会因为精神异常失去正当性。
这个案子让海特菲尔德案建立起来的“妄想”是否可以判定为精神异常而无罪的准则受到考验,在1810年时,《拿破仑刑法典》第64条规定:被告于行为时精神异常,就没有犯罪或犯行。
就比如一个间歇性精神异常的人,他就像间歇喷泉一样,“喷发”的时候无罪,没喷发的时候还是能分辨是非对错和道德的,这是基于精神病医院医生的观察得到的数据,只有百分之二的人疯到神智不清,与法律上规定的精神异常画等号,这种情况下他犯罪一样要承担罪责的。
惩罚的种类有很多,比如不做作业就不许玩,做作业和玩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但那是强制这么规定的,这种惩罚被称为抵罪惩罚。而报应的惩罚则有因果关系,比如某人干了件超出其他人包容极限的事,为社会所不容,受到嫌弃。
在1884年的案子里,大多数水手及其家属可以接受他们的食人行为,而有些人则不能,比如那些在威斯敏斯特,从来没有去大海上航行的“老爷”们。
如果三个成年人当时不那么做,而谨守道德,那么他们就会遇到卡纳安德斯之板中提出的结果之一,即两人因为互让而死,尽管他们距离获救还差4天时间。
但船上的人又不可能预知未来,他们怎么知道什么时候能得救呢?
尽管这个案子最后的结局是他们没有被判绞刑,而是被监禁6个月,船长达德利出狱后回到澳大利亚,他终生都被邻居们称呼为“食人魔”,直到1900年他死于在澳大利亚爆发的黑死病。
达德利和斯蒂芬斯的辩护律师曾经以精神异常为其辩护,这个标准是根据1843年马克纳顿规则来判定的,而这个准则也是英美法律体系里第一个关于精神异常的抗辩准则。
丹东尼·马克纳顿是个苏格兰木匠的私生子,原本受雇于自己的父亲,后来自学了表演和演说,还在格拉斯哥的小剧场里表演了一段时间,但一直没有起色,于是1835年他开了一个木匠作坊。
本来像他这样的小人物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他却是宪章运动的积极参与者,并且他“认为”自己遭到了英国警察的跟踪,首相皮尔也确实在1829年建立了苏格兰场。
他认为自己被首相的私人间谍监视了,于是告诉了格拉斯哥宪章运动的主要人物亚布兰·杜肯,他也觉得自己受到了跟踪和监视。
在此之前三年,也就是1840年曾经有一个叫爱德华·奥斯福的人,他曾试图刺杀伊丽莎白女王和她的丈夫阿尔伯特亲王。1800年由于海特菲尔德案,乔治三世曾签署了一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