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荣誉之吻(中)(2 / 4)

了。

雪碧有句广告词:服从你的渴望(our thirst)。

当时莉莉家里的冰箱里只有可乐,那是一种黑色的糖浆,波莫纳还不知道有透明的汽水。

她并不口渴,只是好奇它是什么味道,然后就去麻瓜伦敦体验了。

有一个叫“望梅止渴”的成语,东汉有一位将军,他在行军路上没有发现水源,但是他没有诚实地告诉士兵,而是说不远处有一个梅子林,想要喝酸梅水的士兵们受到激励,嘴里分泌唾液,加快了行军步伐,很走运地找到了水源。

听到巴普洛夫摇铃的狗,没有看到、吃到食物,嘴里“不自主地”分泌唾液,可是它并不是天生就将摇铃和食物联系在一起的,一开始它听到铃声没有任何反应。

当人还是婴儿的时候,他对金钱的欲望并不如成年后那么强,他获取食物的途径是“妈妈”,饿了就会啼哭。

圣奥古斯丁说,所谓“自明”是我们天生具备的知识,一旦认识其名词,它就会被立刻认识,当人们明白词语的意义,也就立刻明白其存在。

那么如果不是被欲望、渴求所驱使的话,何为自由行为、自由决定?

康德认为,自主行动就是根据自己制定的法则去行动,而不是外来给我们的目的去行动。

他的解释太复杂,波莫纳觉得可以用庄子的理论,《在宥》提起了东施效颦的故事,东施看到所有人都称赞西施美,于是也学着她那样皱眉,她并不知道西施有“病心”,而是追求世俗的认同。

为了得到这种世俗的认同,她做违背了自己的本心和本性的事,这并非因为生存危机,这种来自于外界压力产生的屈从。

这种渴求(desire)不同于口渴(thirst),却同样来自外界,当她按照这些行动时,她就失去了自由,尽管她可以不学西施,而学别的美女那样打扮自己,好像她是自由的,如同服从“口渴”,选择可口可乐或者雪碧。

康德认为赋予了人尊严的,是自主行动,这是值得人们尊重的。圣十字若望说,“要获得你不曾有的快乐,就必须走你不喜欢的路”。康德认为,即便这条路不能给你带来鲜花和掌声,即便你尽了全力,良善意志什么都没有实现,它依旧闪亮如珠宝,或者如他墓志铭写的“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

所以康德认为功利主义者那种为了实现“幸福”最大化,而利用他人的行为有失妥当。

理查德·帕克也不想死,当然其他人也不想死,其他人很容易说服自己,想想你的家人,失去了你他们会多么痛苦。

可是要如何说服一个对生活充满了热爱和希望的人,放弃自己的生命,让其他人获得生存机会呢?或者活着回去,和家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因为孤儿孤身一人?没有人想念?

基于对人的尊重,康德认为我们有保护自己的职责,大多数热爱生活的人都不会去想自伐,他们觉得生活不幸的人才有这个动机。

黑死病肆虐时还有经济萧条、战争,面对这种痛苦的局面,有人渴望死神将自己带走。

也有人不惜一切手段地想要活着。

如果生命是一种不惜代价而延续的需求,那么毁灭就是一种无价的奢侈。

身体的情欲会摧毁“游戏伙伴”正常状态下的封闭存在的结构,大多数人在公共场合都会很正经、有礼貌和教养。

死亡不是到期付款,而是生命色调的变化,人们描绘死神的时候往往它身披黑袍,而当时的时尚是鲜艳的色彩。

将短暂而脆弱的生命用“永恒”的方式记录下来,不用去感叹容颜易老、不用去哀叹英雄气短,惨死随时都可以发生,艺术却依旧生机勃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