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 adamas(三)(2 / 3)

一个人会因为很多原因失去自由,创世纪47章中的迦南人遇到了旱灾,不只是失去了金银和牲畜,还有自己的人身自由,居住在水草茂盛的尼罗河边。

埃及人尽管还有自由,被法老迁移到了城市的另一端,埃及的种植与尼罗河泛滥有关,泛滥不到的地方土地会相对贫瘠。但他们没有种子进行来年的耕种和生活,这需要找法老“救济”,而约瑟制定了规矩,从此以后埃及人每年收成的五分之一要给法老。

自由农民会从为之服兵役的领主那里领有一块土地,并通过保有土地来维持封君和封臣的关系,但他们不需要和维兰一样服劳役,取而代之的是在战场上担当领主或骑士的侍从或者随员,帮忙穿脱盔甲之类。骑士、低级贵族也会从领主那里领一块土地,但他们不会和自由农民那样直接从事农业耕种。

自由农民有自由迁徙、处分财产等自由,实际生活中自由农民的自由程度是相对的,他们也要向领主缴纳诸如玫瑰花之类的象征性地租。

普通法法庭只接收自由保有土地的案子,自由农民置身于王室法庭的体系之下。审理这个案子的布莱恩大法官认为“在英格兰被驱逐的每个公薄租地农,我理解只要他支付其义务和劳役,则领主驱逐他,他就可以以非法侵入土地对领主提起诉讼。”

当然公薄持有农不能和庄园主似的,拿起猎枪,对着闯入自己领地的铁路公司勘测人员开枪,但大概意思就是这样了。

如果换成城市里,一个租客从房东那里租凭了房屋,在租约达成之日到结束这段时间,房东不能进入“租客的家里”,即便房子是属于他的,一样会构成非法入侵。

在英格兰存在租客无过错,房东禁止驱逐租客的禁令,就算想要涨房租也要等租约到期后。

阿诺德磨坊主案里,涉及的是专有权,它有对第三者的排他性,虽然同样具有法律许可的处置权,但也有限定的程度。

对被排斥者(阿诺德)而言,他要么感到自己受到了侵害,要么感到了妨碍,因此他要么想要得到损害赔偿,要么想让行使专有权的一方停止对那个“属于他的物体”施加影响,虽然实践中“损害赔偿”和“限制某人做事的行为”是紧密相连、连惯着出现的,可法律上必须予以区分。

也就是说给鲁斯以支持其研究的名义进行的“赔偿”和限制西弗勒斯·斯内普将责任推卸到他头上的行为必须进行区分,尽管斯帕克确实是鲁斯从北极带来的。

参与原则之下,每一个当事方都要受到一样的对待,就像夫妻双方对孩子都有亲权,丈夫不能不让妻子不见孩子,妻子也不能不让丈夫不见孩子。

如果因为一个人行使了财产权,破坏了邻居的财产使用,就限制本人“非法使用”,那也是妨碍了法律赋予他的自由处置权。

所以老子在道德经中才说“居善地”,周围人天天为了鸡毛蒜皮的事争吵不休,还怎么修身养性、清静无为?

温莎没有白金汉宫那么多游客,可庆祝女王60岁生日的珠宝展又不在那里举行,等等……

“女王今年60岁,机密要保存50年,她10岁的时候管家就和她商量领地的问题了?”波莫纳问。

“为什么不能问?”西弗勒斯反问“国王和王后都很忙。”

波莫纳又在开始回忆,50年前、50年前……

“乔治五世病逝了。”西弗勒斯“好心”地提醒道。

“哦,乔治五世,当然。”波莫纳恍然大悟地说。

“这次展览只有宝石,没有集邮,我听说他是个集邮爱好者,而且他的邮品都被女王继承了。”西弗勒斯说。

“你从哪儿听说的?”波莫纳问。

“我也有社交生活。”西弗勒斯说。

当然,去马尔福家。

波莫纳腹诽着,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