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归来记”(五)(2 / 3)

让费,将转让地产和自己继承的那份地产给自己的继承人,可是他去世时也没有子嗣,接着这个案子就转到衡平院判决了。

“慈善用益”本来该是教会法庭判决,不过15世纪开始信徒们就不向教会法院控诉遗嘱案件了,除了教会法院存在的诉讼费用高、程序拖沓等问题,教会的“绝罚”没有实际执行力,有鉴于此控诉者们才转向衡平院大法官。

建筑承包商向木材商人订购木材,约定在工程结束和投保后结款,但是他中途停工了,这也算占有了木材商人的财产。

在一定条件下,比如不知情的情况下占有,承包商也不知道他拿不到工程款,仍不失为诚信,如果木材商人想要结款,要等完工之后。

英国法律体系里有“效果取向”,摩尔在解释这个案例时没提诚信的问题,而是根据《慈善用益法》的慈善用益,分为租金和地产设立。

逻辑和政策是法官手里的两把剑,或者说是不同的裁判路径,逻辑方法和政策方法都可以用来解释正当性。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说过,“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比如阿提卡之夜中那个师生之间的案子,古希腊的法官判处了无限延期。

把土地卖了,分给20个穷人,那么会不会影响租金,导致未成年人练习用的弓箭变少呢?

不论是时代的需求还是别的原因,所有这些“规则”作用都要大于逻辑。当教会退出,管辖权出现空白时,都铎王朝的君主们需要用脆弱的官僚系统弥补控制力不足,世俗法学家要顶上,摩尔解释这部法律时是在律师协会,人手不足时律师也一样可以摇身一变成法官。

其次要确定社会的统治目的,并由此衡量各种解释带来的社会效果。

衡平法不能鼓励人们捐款,像教皇提出的“虔诚事业”让人们前仆后继,以遗赠换取救赎。但就像培根爵士说的,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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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实现该目的的负面效果抵消甚至超过该目的之有益性,就要避免该解释,也就是说要顾及社会效果、需求和后果。

不论是强壮的长者还是病秧子年轻人,都没有想着“诚信”,在阿金库尔之战时,法国俘虏们遵守了和亨利五世的约定,没有在英国长弓兵射击时偷袭。当然他们也可以假意同意和亨利五世的约定,再寻机和友军里应外合,反正在战争中欺骗是一种策略。

“诚信原则”是罗马万民法生成的,随着罗马公民逐渐接受万民法,这些“诚信”、“善意”等术语也被引入了市民法中。

&npy都代表慈善,但charity源自拉丁语“caritas”,意为向他人的爱,强调个体的帮助与援助。philonthropy则是古希腊语phthropos,意思是对全人类的爱和增加福利的努力,多用于科学研究、公共建筑、水利设施等,胡佛总统不只是修了一个水坝。

拿破仑的外交策略就像三个同心圆,最外层是盟友圈,莱茵联邦、西班牙都是,第二层是“兄妹国”,这些国家有的是大革命时期建立的,有的则是他扶持起来的,他们必须接受法国的模式,包括行政和法律。

最里层、也是最中心的则是“法国全境”,所有领土都必须遵守法兰西法律、享有与法国人同样的权力、承担同样的义务、使用同样的法律体系,该体系的法律原则由巴黎最高法院确定。

比利时边境关税都取消了,波旁王朝修驿路的时候是以巴黎为中心,画了一个有一个同心圆,布鲁塞尔也包含在内。

路易十五下敕令时,还要到巴黎高等法院登记。从哈德良开始,罗马的成文法就是罗马帝国最高裁判官们颁布的“在当时”还有效的告示,这是他委托法学家搜集的,成为了永久敕令。理论上它似乎让罗马法僵化了,法官们失去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