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在,虽然像自己这样长得帅的主角也有不少,但总的来说,还是容貌平凡的数量更多。
而这胖子现在看起来越弱,长得越是属于丢进人堆都看不见的那种,说不定就越有可能符合主角定律,是传说中的位面之子。
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得罪对方,否则他可不想被当成背景板钉在墙上。
何况同为穿越者,老乡见老乡,明明可以做朋友,为什么要与对方交恶?
装逼有风险,修仙需稳健。
就在两人大眼瞪小眼,都感觉无话可说的这么一段时间里,飘渺真人却开始了各种脑补。
没办法,前世他同样喜欢,突然就觉得眼前这看上去很衰很丑的胖子不是可以得罪的人物。
于是他一身轻咳,最终还是由这位快要步入真仙的人物打破了沉默“兄弟,我看你骨骼惊奇,不知道有没有兴趣成为一个逗逼……啊呸,说错话了,是有没有兴趣与我成为金兰兄弟?”
胖子听的是一脸懵逼。
好吧,我们都是穿越者,肯定有许多共同语言没错,互相扶持也是应该的。
但结拜是不是有些扯?
现实又不是,比如说,大学同学中交情不错的有许多。
但你啥时候见两人,玩得不错,就要哭着嚷着结拜成金兰兄弟了?
别开玩笑了。
这哥们儿太多了吧!
还是……
他当年是二十五岁,工作以后才穿越过来的,虽然年龄不算多大,但肯定是已经过了中二热血的年纪啊!
可眼前这家伙……
见面的第一句话,就要同自己结伴,他该不会是中二少年穿越过来的吧?
想到这里,胖子又有点惆怅,对方一个中二少年都能在修仙界混得风生水起。
可反观自己,却是步步荆棘……
难道修仙光稳健还不可以,必须要足够中二才能天下无敌?
胖子一时间又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猜想有没有道理。
但何妨一试。
做下抉择,他的眼神也变得坚定起来了。
于是转头望向飘渺真人。
“好,兄台既有如此美意,那我们就结拜成金兰兄弟。”
……
秦炎作为旁观者,眼前发生的一幕,自然全都看得清清楚楚。
整个人已经傻了。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
秦炎自问不是普通的修仙者,经历过大风大浪无数,早已能够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
可眼前的一切还是有些超乎他的想象了。
自己与胖子眼看着就要陨落。
然后一个看上去修为比真仙也差不多的家伙出手将他们俩救了。
然后对方正眼都没有看一下自己,仿佛自己就是路人甲一般的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