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慕雪上小学三年级时的事了。为了让慕雪学好外语,他和于佳决定,开始把家划成“英租界”,一切对话都用英语,他和于佳大学毕业时候英语只是四级,自从参加工作后就慢慢地荒废了,况且他们那一批的学生,都没有见过“外教”长什么样,发音的准确性就更别提了。
为了学好发音,陈哲通过李文诺的介绍,找到了李文诺的一个同学,他在重点中学当教导主任,死缠硬泡好几天,才同意让陈哲做一周的英语“旁听生”。
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陈哲才真正地体验到“鹤立鸡群”是什么滋味。
从那以后,他们逛街时都用英语对话,慕雪说找不到感觉,陈哲就特意买了一套休闲服,戴上一个墨镜。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箱包店给慕雪买书包。
陈哲问慕雪“xue nlornnu liken?(雪、你喜欢什么颜色的书包?)”
慕雪说
“i like the kn(我喜欢那个粉色的书包)!”
陈哲说“i thk hite is better(我认为白色的比较好)!”
他们用英语对话,挑款式,调颜色,商定后,陈哲问服务员
“这个书包多少钱?别要慌”!服务员看着陈哲惊奇地说
“噢!先生的中国话说的真好!”
有一天慕雪回家闷闷不乐,陈哲问她
“慕雪怎么了,怎么不高兴啊?”
慕雪眼泪汪汪地说“李老师打我了!”
陈哲惊奇地问“为什么打你,用什么打的?”
慕雪气愤地说
“我…我上课溜号了,李老师就用粉笔头弹我!好痛好痛的!”
慕雪又说
“李老师每天都把使剩的粉笔头赞起来,从不扔。在课堂上如果谁精神溜号,在下面做小动作,她就会瞄准谁一弹,粉笔头就会很准的打到谁的脑袋上,真的很疼!我们都叫她‘一指弹’。”
“一指弹”,多形象,多有创意。陈哲笑着告诉慕雪
“你们够幸运了,别再给老师起外号了。爸爸像你们这么大时,上课做小动作,老师会把教鞭背在身后,悄悄走到你跟前,猛地在你的手上抽一下,有时都疼哭了。像你们老师多好,用粉笔头弹你们,即提醒了你们,又不丢你们的尊严。”
慕雪问爸爸“那老师打你们不是虐待吗?”
陈哲笑了笑说“傻丫头,那不是虐待是时代!”
第二天慕雪回来很高兴,她告诉爸爸老师夸她很懂事,陈哲问她为什么?
慕雪说
“我……我把昨天老师弹我的粉笔头又送回老师的粉笔盒里了!”
开家长会时,李老师告诉陈哲
“慕雪是一个很懂事,又聪明的孩子,她很有潜质,但慕雪的字写的潦草,这样对将来的高考很不利。”
有时很多缺点就在生活中潜藏着,当别人提醒的时候,才恍然大悟。
翻看慕雪的作业本,陈哲才发现慕雪写字太随他了,一点都不像她妈。于佳写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在市里书法比赛获得过第二名。可陈哲高考时语文才打85分,为什么?就因为他的字太潦草,有时写急了自己都不认识。
于是,慕雪练字的任务就理所当然落在了于佳的肩上,可慕雪却说
“爸爸的字也不好,不也考上大学了吗?”
于佳从衣柜里找出一件很旧的衣服说
“慕雪,明天你就穿这件衣服上学!”
慕雪看了看说
“这皱皱巴巴的,也太难看了!”
于佳说
“这就像你写的字,安贝卡(佛教复兴之父)说过‘即使你穷得只剩下一件衣服,你也应该把它洗得干干净净,让自己穿起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