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不服你来咬我啊!(2 / 2)

比兔子还快!

王春香不及细想,赶紧朝着夜星宇追过去,两条健美的大长腿迈开步子来,竟然也不慢,只可惜比起夜星宇还是差了不少,只几秒钟,就已经看不见对方的身影。

论奔跑速度,全力爆发下,明劲武者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不了多少,最多也就是一秒十米的样子;刚劲武者,一秒十几米;寸劲武者,一秒可以达到二十米左右;而内劲武者,一秒三十米也是很正常的,媲美动物界里跑得最快的猎豹。

王春香身高腿长,又习练腿功多年,奔跑起来速度极快,一秒能有二十几米,算是寸劲武者里面最顶尖的。

可夜星宇已经达到内劲的层次,一秒三十米出头,比王春香还要快出不少,王春香当然就追不到他。

只是林善雅出事的地方并不远,夜星宇的身影刚在前方消失不久,马上又回到了王春香的视线之内。

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停在41号别墅的门口,正是林善雅的座驾,在离车不远的路边,夜星宇静静地站着,目光紧盯着对面二十米外、一个面相凶恶的光头男子。

此人正是特警们正在追捕的死刑逃犯计向荣,也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古武修炼者,而在他身前,却有一个长发披肩的气质美人,正是不久前愤然离去的林善雅。

雪白的玉颈上架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而其握柄落在一只粗糙的手掌里,那是计向荣的手。

此时的计向荣面露凶光,狞笑着看向沿路追过来的王春香,待她跑到夜星宇身边站定,才略显得意地开口道:“王队长,好久不见啊!”

没想到自己乔装改扮了,这家伙居然都能认得出来,被人一口叫破身份,王春香略有些吃惊。

但她也不想想,就凭她那高高的个子,健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凶悍的气质,还有一秒二十米的奔跑速度,这些全部结合起来,不就成了独一无二的标签?计向荣眼又没瞎,认不出来那才叫奇怪呢!

王春香从来就不是一个擅于动脑子的人,懒得细想,直接怒气冲冲地指着光头大汉吼叫道:“计向荣,赶快放开人质,束手就擒!”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