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2 / 2)

袍扯掉,随后身体发生突变,两只手臂肌肉坟起,又粗又壮,长度也在延伸,令他看起来像是一头没有长毛的长臂猿。

弗里曼紧随其后,身体也在变异,原本就高大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壮硕,全身肌肉有一定程度的硬化现象,好似光滑的石头。

他原本的身高就有将近两米,此时暴涨一截,犹如一个魁梧巨人,充斥着坚不可摧的力量感。

变异之后的变种人能调整至最佳战斗姿态,发挥出全部的力量,实力比起变异前大幅上涨,即使是夜星宇,也不可能靠脆弱的树叶杀死这两人,只有考虑其它办法。

“两个三级基因改造体,只是小喽啰罢了。”夜星宇只看一眼,便大致判断出莫尔斯和弗里曼的实力等级。

变种人也像古武者一样有等级划分,级别越高,基因的改造就越完美,实力也就越强大。

三级基因改造体,大概相当于内劲古武者的普遍实力,算得上是高手,但是离强者还差得远。

然而夜星宇自己的古武修为也仅仅只是刚跨入内劲的层次,甚至还不如大狗这个曾经的小弟,而他的对手却相当于三名内劲古武者。

以一敌三,在纸面上的实力对比中,夜星宇绝对屈居于下风。

但是他一点都不慌,甚至还胸有成竹,信心百倍,不仅仅因为他的古武技艺更高超,更因为他那恐怖的神魂力量。

这才是夜星宇最强大的底牌,强大到即使是面对先天强者,他也不会畏惧退缩。

变种人嗜血,好斗,进攻欲望强烈,所以两名变种人率先发起攻击,同时朝着夜星宇冲过来,而大狗却是一动不动,似乎没有联手的打算。

弗里曼甩开大步,十米的距离仅仅几步就跨过,扬起砂钵大的拳头,狠狠地轰向夜星宇。

莫尔斯的速度更快,脚尖一点地,便攀上了弗里曼的肩膀,再从弗里曼的肩头起跳,居高临下,向夜星宇挥出利爪。

夜星宇一声冷笑,沉肩坠肘,挥手击出两掌,一上一下,分别迎向莫尔斯的爪子和弗里曼的拳头。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