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推翻了大狗原本的猜想。
这样的强者,已经能够令大狗产生恐惧,他绝对不是无名之辈,又会是谁呢?
夜星宇声音冷淡,面无表情:“我已经说了,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应该操心一下,该怎么从我手里活下来。”
“活下来吗?”大狗喃喃自语,随后露出一个咬牙切齿的疯狂表情,两只黑色的瞳孔开始转变颜色,一片血红,像是体内的恶魔开始苏醒。
他身上的破旧西装不断发出“刺啦”声响,被他突然膨胀的肌肉生生撑裂,犹如碎布条一般挂在他的身上,高瘦的体型瞬间变宽了不少,上半身的肌肉凸起得有点夸张,就像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有种头重脚轻的滑稽感和失调感。
夜星宇的眼中全是森冷杀机,他本以为大狗只是与变种人勾结,没想到却是彻底加入了变种人的行列,接受了基因改造。
大狗原本就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在接受过基因改造之后,身体机能和细胞活力大幅增强,他的刀将会更快更狠,实力增长不少,恐怕比莫尔斯和弗里曼联手起来还要强大。
“一起上!”大狗向弗里曼招呼着,尽管变异后的身体令他实力大增,他却依旧没有太多的信心,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诡异,太邪门,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弗里曼响应了号召,嘴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与大狗一同冲向夜星宇。
他的心态恰与大狗相反,变种人是出了名的狂暴嗜血和残忍无情,莫尔斯的身死并没有让他的内心生出半点波澜,就好像死去的不是同伴,而是跟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并且,弗里曼也没有大狗的畏惧心理,因为大狗的基因改造程度比较低,只有一级的水准,还保有丰富的人类情感,可对于他这种三级变种人来说,感情什么的可有可无,害怕这种词,已经从记忆里面剔除。
再次面对两路攻击,夜星宇主动迎上,脚踩迷踪,如风如影,大狗的砍刀与弗里曼的拳头纷纷擦着他的身体边缘急掠而过,连他的衣角都没有沾到。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三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