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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书房。
孙凌宇到的时候,一袭裤装居家服的林凝,已经等了有段时间。
看着面前这个打扮的不伦不类的家伙,林凝强忍着心中的笑意,给了林红一个疑惑的眼神。
“你没找约翰吗?”
孙凌宇身侧,会过意的林红,直接问道。
“找了,约翰没答应,说是为了帮我尽快适应孙花花得身份。”
摊手,撇嘴,若不是已经上了贼船,孙凌宇这会儿,骂娘的心都有。
“那你至少也带个假发,穿个鞋子吧,光脚,长裙,大衣,不觉得很奇怪吗?”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你们都知道我是男的,何必多此一举。”
“啪啪,有道理,去把酒拿来,我跟他聊聊。”
理直气壮的孙凌宇,看起来真挺an,回想起自己最早女装时的怂样,林凝拍了拍手,真是悔不当初。
“风城玫瑰,知道吗?”
不稍片刻,待林红上了两杯酒,缓缓坐起身的林凝,直奔主题。
“当然知道,不瞒你说,从08年喜欢到现在,整整11年。”
“08年?”
“是啊,我那会儿上高中,我们班的男生,就没有不喜欢他的。08年选秀状元,连续十场得分上双,追平乔丹的新秀赛季连续得分纪录,9次当选周最佳新秀,霸榜17周,公牛队史上最年轻全明星球员,史上最年轻常规赛v”
“等下,所以这玫瑰,是个打篮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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