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赌她会来。
然而林焱并没能会意。林焱去了常去的那家饭馆,却不料遇见了齐文谦。
这还吃哪门子的饭!林焱光顾着偷看他了。饭,可以一顿不吃;帅哥,不能一顿不看。
他的言谈举止,绅士又调皮,礼貌又活泼。旁边那个女生应该是他女朋友吧,没有林焱期待中的漂亮,但是林焱相信,只要是他喜欢的人,一定是闪闪发光的!
齐文谦,祝你幸福。
林焱吃完的时候,他们也快离开了。林焱便一直跟在这双璧人身后不远处,他们真般配。
走到教室外的时候,林焱趴在阳台上,因为他也在对面的阳台停留了一会儿,随后进去了,林焱也从后门进入了教室。
经过江昱的座位时,突然发现他桌子上的笔,铁制的,都掉漆了,看起来有一些年头。
林焱好奇的拿了起来,有些沉,不同于林焱以前用过的那些塑料壳的笔,这笔的手感真好。
林焱用这支笔在自己的草稿本上涂涂写写,还写起了作业。
不一会儿,江昱回来了,满头大汗。
“你这笔用多久了呀?”林焱注意到了江昱的身影。
“三年多吧,初二的时候别人送的。”江昱擦了擦汗,太热了。
别人送的是女生吧?他才会用这么久,林焱想问,却开不了口。想了想只好说“挺好用的,可以借我用用吗?”
“可以啊,没问题,你用吧。”江昱看到林焱对这支笔的喜爱程度,不亚于他刚收到这支笔的时候。
可是,他失算的是,他们原来有差别,林焱是对别人的笔的喜爱,他是对自己的笔的喜爱。
一周了,林焱丝毫不提还笔的事情。他不想舍弃跟了他这么多年的笔啊。
“你用完笔了吗?”江昱装作满不在乎的问。
“啊?你这支笔手感太好了我好喜欢啊”林焱怜惜的抱着笔,用“爱不释手”来形容毫不为过。
江昱看着林焱水汪汪的大眼睛写满了无辜,真是的,就受不了她这样!
“好吧好吧,送你了。”
“真的?”林焱两眼放光,难以置信。
“真的。”江昱此刻觉得自己的前桌像个傻子,不,就是傻子。
从此,林焱过上了热爱书写的生活,完全不在意它已经“年老色衰”。
到了十月底,就在林焱终于盼来文艺晚会的时候才知道还有运动会,连续举行三天的运动会,最后一天晚上才是文艺晚会。
不过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林焱被选中参加女生组的接力赛,她想不明白,为什么要安排她一个小短腿去接力?
林焱很惨,她参加比赛的那一天是第三天,天空下起了小雨。为了跑得快,林焱穿的很单薄,这一天却出奇的冷!
林焱抱起胳膊,观看比赛,江昱正在进行短跑比赛。
袁秋叶发现林焱冷的直打哆嗦,脱下了自己的外套递给她,“披上,别一会儿冻感冒了。”
“啊?不用。”林焱看到袁秋叶只有一件短袖了,汗毛直立,肉眼可见的鸡皮疙瘩。
“我不冷。你快穿上!”袁秋叶把衣服披在林焱的肩上后走开了。林焱有点感动。
然而造化弄人,雨越下越大,学校不得已取消了剩下的项目。林焱感觉自己白白地冻了一上午,难受,想哭。把外套还给袁秋叶后,回了教室。
最难过的是,文艺晚会要推迟了,可恶!
这天的雨时大时小,就是没有要停歇的意思。到了晚自习快放学的时候,不出林焱所料,雨又大了。
该死的墨菲定律!
林焱没有想到,比这更糟糕的是,江昱没有带伞。
江昱看着教室外的瓢泼大雨,沉默了片刻,转头问杨思宇“你有多余的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