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9章 (3 / 3)

可能再更进一步了,也就不可能再获得更多寿命。于是即使靠杀了这孩子活下来,我不过再苟延残喘几年而已,何必呢?这孩子生下来倒有更多可能。我自己学艺不精,胡乱使用秘法,代价当然也该由我自己来付。就是……给你添麻烦了,裴前辈。”

我爹除了长叹一声,也无可奈何。

生命终究是脆弱的,哪怕是修士的生命,哪怕是大能,也常常无计可施。

玉简这东西毕竟可能丢失,丢失了就可能被人捡到,被捡了就可能读到里面的内容,怎么设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记这种私密的东西可不能冒这个险,尤其我的日记里面吐槽那么多、那么话唠,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闹出修真版的xx门。

所以我是记在脑子里的,只要没被人搜刮大脑,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记。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脑……那日记已经不重要了。

嗯?所谓记在脑子里就是每天随便想想,过了就忘记?

如果是上辈子的我,那确实是。不过,这辈子我有金手指。

作为一个穿越者,或者叫带着上辈子记忆投胎异世界的人,没有金手指对不起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

福尔摩斯有一座记忆宫殿,我也有,而且是这辈子天生的,仿若实体的。任何我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文字、声音、画面、触感……都会留在这座宫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动分类。想取用随时可取,想暂忘随时可关闭。

我至今记得一双苍老的手将我抱在怀中,沙哑的声音中却带着并非迟暮的活力。那是我对我娘的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的记忆。

我也记得婴儿时期我爹托着我给我讲入门剑诀,虽然当时我一句话都没听懂,绝望地以为需要重头学一门外语,但每一个字的读音我都记得,我爹的每一个抑扬顿挫,对每一句的注解,我也都记得。

我还记得同样是在婴儿时期,在我还看不清东西的时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绒绒的动物跟我玩,一年之后,我仅凭毛感就把那只动物从它的同类中抓了出来。

修二代的日常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