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伦这辈子也算事一个富二代了,怎么做也不会把自己弄得太贫穷。
熄灭所有的灯之后,弗伦回到了书房之中。估摸着自己确实没有多余的灵性,也就开始阅读一个古弗萨克语的语法书,说起来现在弗伦脑子的转速已经远超前世的自己了,记两三遍就能够得到长期记忆,这或许就是弗伦从未感受过的智商了,那些天才们的感受,弗伦总算体会到了。
不多时,弗伦就啃完了语法书的序言和第一章的内容,随后,弗伦就不再坚持,陪伴着消耗的有些多的灵性和学习后的学习人的光芒,脑袋昏昏沉沉地结束了这一天。
翌日,晴。
弗伦早早地就来到了索希尔马戏团的门前,弗伦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在六点多起床,收拾完之后就来到了索希尔马戏团的门前。
看着索希尔马戏团外边的标志,弗伦不由得感慨,自己他娘的初中和高中是真的累,自己到底是怎么做到每天都六点多起床,连续坚持六年的。
想到那段自己最勤奋的时间,弗伦在心中唱了起来“学习人,学习魂,学习都是人上人。”
带着节奏,弗伦来到了这个可以说是自己在这个世界最有可能称得上是自己学校的地方。
达琳依然是带着弗伦前世工作时的摸鱼精神工作,只要没有人进来,最感兴趣的完全是自己手上的东西,区别仅在于达琳手上的是杂志,而弗伦前世则是手机和电脑。
听到鞋和地板碰撞的声音之后,达琳迅速地抬起头来,看到是弗伦之后,点了点头,说道“拉泽先生在自己的休息室里面,就是昨天的那个,对了,你把厨房的红茶和两个茶杯拿过去,厨房在顺着拉泽先生的方向走到底的最里面,谢谢。”
连珠炮地说完之后,达琳就赶忙低下头来看杂志。弗伦表示这个我熟,自己沉迷于手机时,不正是这样争分夺秒地看手机吗,看起来人和人虽然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沉迷还是一样地沉迷。
挠了挠脸,弗伦就顺着达琳所说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