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触动(1 / 2)

聚餐结束,也到了离别的时候。宁荣荣和奥斯卡被宁风致和剑尘心带回了七宝琉璃宗。戴沐白和朱竹清则是由黄金铁三角亲自护送。

毕竟此去星罗帝国一路上凶吉难料,若不是独孤博时天斗供奉,怕是少不了独孤博去亲自跑这一趟。

现在史莱克一行就只剩下了陆风、孟依然、唐三、小舞还有马红俊和独孤博六个人。

“胖子,以后有什么打算吗?”小舞看了看马红俊,这几个人里。陆风和孟依然过段时间结婚,自己也要跟着唐三,只有马红俊还不知道要去干什么。

“我…在大陆上随便逛逛吧,暂时的话会先跟着风哥一段时间”马红俊打算着等参加完陆风和孟依然的婚礼就去游历大陆,万一能遇到自己的真爱呢?

“小三,一起吧,回去看看,杰克爷爷很想你”陆风基本上每年都会回草帽村看看,但唐三自从唐昊失踪之后几乎就没回过圣魂村。

“好…好吧”陆风提起老杰克,唐三显然有些羞愧。小的时候,杰克爷爷对他可就像是亲爷爷一样。

“独孤前辈,我们就先行一步了”陆风冲独孤博拱了拱手,有特殊交通工具,陆风并不准备跟天斗皇家骑士团同行。

“那行,你们路上小心”独孤博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离开。作为天斗皇室供奉,他必须要保证太子的安。

五人走出城外,三只巨鹰冲天而起,向着西北方向疾驰而去。

诺丁城还是几年前的老样子,虽然和天斗城、武魂城那种繁华都市比较起来显得有些寒酸,但这里却多了几分质朴。

诺丁城的城主也是平民出身,因为天赋异禀,以魂王的实力在战场上屡立奇功。随后被天斗帝国授予爵位,成了一方城主。

或许是出身平民的原因,诺丁城的赋税比起其他地方低了一大截。这使得诺丁城附近的平民虽然收入不算很高,但却能安居乐业的原因。

城门处,三男两女五个少年缓缓进入城内。两对长相出众的金童玉女外带一个看起来似乎有些猥琐的小胖子。

这样的组合,自然是陆风等人了。

虽然能用战魂器召唤巨鹰座驾,但遥远的距离也让陆风等人走了整整一天。此时来到诺丁城,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小舞姐?三哥?风哥?”一道惊呼引起了陆风等人的注意。陆风回头看去,只见一个身着银色盔甲的城守正惊喜的看着几人。

这个人身上的盔甲样式精良考究,而且胸膛之上还有几块代表荣誉的勋章。

“王圣?”陆风试探的问着,相比于几年前,王圣的变化很大。最令陆风侧目的,是他脸上的一道狰狞的伤疤。

“是我啊!真没想到还能在这里见到你们”王圣看起来很是开心。

“走走走,我请客,能再见到你们真是太不容易了”王圣热情的拉住唐三和陆风,大有一副不去就是不给面子的架势。

“王圣,你的脸怎么…”小舞此时也是记起了自己以前的这个小跟班,与记忆中相比,王圣身上少了几分稚嫩,却多了一股凶悍的气息。

“嗨,这有什么?伤疤才是男人的勋章”王圣摆了摆手,似乎毫不介意。

“嘿嘿,那是头剿灭山贼的时候被人给阴了一手。他娘的,谁能想到一个看起来娇滴滴像是人质的婆娘竟然是山贼二把手”

一旁的城守出言解释,话虽然有着调侃意味,但语气中对王圣的崇敬却让陆风等人意识到,现在的王圣也是能独当一面的男人了。

王圣不好意思的在头盔上抓了一把“好不容易再见你们一次,说什么都不能让你们就这么走了”

陆风看了看唐三,只见他的表情很不自然,似乎很是尴尬。

“瞧你说的,我们还能跑了不成?来,我给你介绍一下”陆风在王圣的肩膀上拍了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