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说着嫌弃她的话,但是心里面,却丝毫没有嫌弃谭暮白的意思。
不仅是不嫌弃,还非常愿意在谭暮白走不动累了的时候去背着她。
他想要这样跟谭暮白走一辈子,从青丝绾绾,到暮雪白头。
等到两个人老的都掉牙了,也能够彼此搀扶着走在秋日的林间大道上。
谭暮白被陆励南牢牢的握着一只手牵着往前走,陆励南一边好好握着她的手,一边道“记不记得你大学时候的那条道。”
“我大学时候的大道可多了去了,你是指的哪一条?”
“就是傅锦书常常走的那一条。”
陆励南快准狠的提醒了谭暮白。
谭暮白脸色一黑,脸上逗趣的笑容也瞬间收敛,要把手从陆励南的手里面收回来,因为她觉得这个男人又在跟她翻以前的老旧账。
然而,陆励南却握紧了她的手指,仿佛早就料到了她会有这样的反应一样,开口解释“我没有在意你以前的事情了,你别多想。”
“你最近跟醋桶一样。”
谭暮白的手虽然没有收回来,但是一想到他来雪山营地的那天晚上,还是心有余悸。
陆励南摇摇头“我只是单纯的说那条种满了法国梧桐的进校门的路。”
“嗯,我记起来了,怎么了?”
谭暮白问陆励南,想要听听他到底要说什么。
她大学时候念得医学院是全国都数得着的拔尖儿的名校。
所以,道路建设跟学校规划的也非常好。
尤其是学校前面的那条梧桐大道,历经了建校的百年历史,棵棵都是树干粗壮,枝繁叶茂。
虽然每年都修剪,但是仍旧跟医学院的招牌景点一样,年复一年的维持着差不多的高度。
每年的夏天,树叶间透下来的阳光斑驳路面上,都有一种进入了偶像剧情节的感觉。
而每年的秋天,枯黄落叶纷纷飘落,又让人有一种凄凉的美感,仿佛青春凋零,但是却并未散场一样的惆怅跟情深。
她喜欢上傅锦书,大概就是因为在某年的夏天,绿叶繁茂,风吹而过的间隙里,阳光穿透了树叶之间的缝隙,然后将斑驳的阳光打在了路面上,而那个时候,傅锦书刚好穿着白衬衣轻轻抬眸,看了她一眼。
那一眼,即便是经历几十个春秋,谭暮白觉得也能够牢牢的记在心间。
因为每一个少女,在情窦初开的时候,都会在心里面住上以为穿着白衬衣的少年,他偶然抬眸,就能让人心底悸动,不由自主的想要追逐他的身影。
傅锦书是她追逐了很多年的身影。
但是终究,只能够留存在过去。
现在,她是陆励南的太太。
以一种无奈的妥协嫁给他,然后又爱上了这个男人。
用他的身影,去遮挡了傅锦书在她心底的身影。
“我觉得那条路特别美,”陆励南牵着她的手,一边往前走,一边道,“等明年你们学校校庆的时候我们回去看看吧。”
“我们学校去年才百年校庆,再校庆,那得等十年了。”
古朴而充满了含蕴的老校,并不热于与每年校庆,时间给予的底蕴,让它依旧如一个老者一样,保持着令人憧憬的向往跟不张扬的低调。
谭暮白很喜欢自己的母校。
而陆励南也很喜欢她学校的那条大道。
“虽然不是跟你同一个母校,但是我觉得,我们每年都回去几趟,等到变成白发苍苍的老头老太婆也长回去走走,就会留下很多美好的回忆。”
“你有这么闲?”
“每年抽出几天来陪你回去,还是有时间的。”
“那我老了走不动了呢?”
“我背着你啊,”陆励南微笑,“老头总比老太太力气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