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唯一掌控者。
至于微博用户l36所指的暗中实际掌控夜未央公司的“真孙大国”确系存在,但是和夜未央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也和夜未央公司的法人兼总经理孙大国不相识,两人只是碰巧的同名同姓。
另,l36博主(现实里真实姓名为林小果)阐述自己受到孙大国等人的轮间暴力伤害,因未能说明两个孙大国之间的区别,造成执法部门误会,抓捕了夜未央法人孙大国,幸好孙大国有不在场的确凿证据,洗脱罪名。
至于林小果指证的“真孙大国”,我们已经联系林小果,但是没有证据,无法立案。
因此,l36长微博所述内容,部分不实,鉴于此微博已经造成巨大社会影响,触碰法律,我部门会依法对博主林小果进行相关处置。
xx监狱经过查实,我监狱确实在xx年—xx年间,有过名为孙大国的死刑囚犯(身份证号xxxxx,照片图片。
)但其当时已经由律院改判为死缓,并且靠立功获得大幅减刑,虽然孙大国的情况比较特殊,但是基本符合相关法律规定,鉴于孙大国患有xx病,最后采取保外就医措施,至于孙大国在外行为,与我狱无关。
xx律院我院公开判处过孙大国(身份证号xxxx,照片图片)死刑,但上交上层律院复核时被打回重审,不公开改判为死缓,送交xx监狱,此后孙大国行为,与我院无关。
……这些有关部门的回应全部措辞严谨,表示没有犯任何错漏,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并且全部转发了夜未央公司发布的微博声明。
公众虽然对这些回应都是一个套路,而且细节方面含糊不清有些怀疑和不满,不过毕竟是官方结论,并且这么多官方不应该也不会存在猫腻,所以也就信了。
“看来确实存在两个孙大国,其中一个还是死刑犯,这一点林小果倒是没有撒谎,但是那个死刑犯真孙大国和夜未央没有任何关系,却被林小果说成是夜未央的实际暗中掌控者,这就是她故意阴谋论了。”
“是啊,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混在一起,最容易糊弄人,林小果这么做,等于把一个恶贯满盈的死刑犯的尿盆子扣到了夜未央头上,让人自发的以为,一个企业的老板如此德行,那这个企业还能好吗?
这份心思,可是够狠的啊。”
“是啊,幸好夜未央和有关部门也不傻,看明白了她栽赃陷害的阴谋,直接拆穿,否则不知道有多少人会被她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