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沈芊的邀请,并不只是对他,无非是在今晚需要一个宣泄的途径,换做傅钰的话,同样没差别。
陆召南脸色一沉,多了几分冷峻的味道。
下一秒,他松开沈芊,“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早点去睡。”
“……”
沈芊莫名从陆召南的话里,听出几分警告的意味。
刚才那句留他的话,本来也是没怎么经过大脑思考就蹦出来的,她很清楚,从见过沈兰城之后,自己就不太正常。
但被陆召南毫不犹豫地拒绝,还是激起了沈芊的逆反心理。
她勾着男人的领带,迫使陆召南一点点低下头,两个人距离近在咫尺时,他身上的雪松香气侵入她鼻尖。
陆召南看着沈芊,只要她再扬起脸,两个人的唇就快碰上。
虽然刚才的联想,让他心情不佳,但女人柔软漂亮的唇,对他有着不小的诱惑力,他已经很久,没有吻过她了。
黑眸沉了沉,陆召南刚要吻她,沈芊忽然松开他的领带,后撤一步,“我想睡了。”
“……”
沈芊这话,刚好回应了陆召南刚刚那句,“别想那些有的没的,早点去睡。”
陆召南喉咙一紧,目光还锁着她明艳的脸。
换做平时,他早就吻下去了。
但今晚,他不打算强迫她。
深夜。
沈兰城回了酒店,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落魄的吉他手,虽然谈不上身家斐然,但跟当初比,也已经好太多了。
夜深人静的时候,突然下起了阵雨。
这阵雨下得很急促,匆匆给城市的夜换了个景色,但停得也很快。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人,甚至未必能意识到,昨晚曾经下过雨。
就好像他之于沈芊。
沈兰城想,等明天一睁眼,可能沈芊都未意识到,昨晚见过的人,是她二十六年未见的父亲。
事实上,沈兰城失踪二十六年,并没有太狗血或者过分曲折的内情。
至少,是不足以拿出来拍一部狗血剧的。
说到底,他大概还是个自私的人,在沈兰城这里,排在第一位的,永远是他自己。
比如年轻的时候,为了自己的音乐梦想离开,把妻子方霞,还有即将出生的女儿抛诸脑后。
有一说一,沈兰城不算是个渣男。
至少他从来干不出同时交往多个女人这种事,其实,他是有这个资本的,年轻帅气,又是乐队吉他手。
当时很多女人倒贴追他。
但他并不像一些同行一样,来者不拒。
沈兰城并不是感情里的渣男,但他同样没有责任心这种东西。
对他来说,梦想和自由,比什么都要重要。
并不是说,他娶了妻子,有了孩子,就必须要被困在一个地方,那种生活对他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年轻时的沈兰城抛下了妻女,去自由自在追求自己的音乐梦想去了。
可事情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顺利。
沈兰城在经历最初的成功之后,给朋友写歌却被骗了,还被人卷跑了一笔钱,在外浑浑噩噩过了好一阵子。
乐队其他人的情况,也不是很好。
沈兰城抽烟、酗酒,度过了一阵很不好的日子。
对当时的他来说,根本就想不起来自己还有一个妻子,和刚出世不久的女儿,他连自己都顾不好,又怎么顾得上别人?
沈兰城当时的生活日常,就是抽烟、酗酒还有写歌。
有时候生活不下去了,也会打工。
但他性格不受拘束,每一份工作,哪怕是兼职都维持不常。
后来某一次,他的乐队重组,写的歌也收获成功,当天晚上庆功喝了很多酒,跟某个一直倒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