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这就是所谓的缘分,老天在十一年前就为他物色余生伴侣了呢。
反过来想,因为腿瘸,他可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不过,对于金全胜的做法,他还是嗤之以鼻。
后来离开工厂,他有一段时间无法接受自己腿瘸的事,家里又穷,靠金全胜给的那几百块钱,怎么可能治好他的腿?
看到自己弟弟,又看到要上学的妹妹。
他想,这几百元丢进去,腿也治不好,还是留给弟弟妹妹吧。
想到这里,李景明的思绪飘了飘,这才回神。
“景明兄弟,我有罪。我求你原谅我吧。”
金全胜说着,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双手捂着脸,情绪低到尘埃。
“这些年,我一直忘不掉你双腿是血昏迷的样子,我一直在做噩梦,我是个罪人啊,我差点就毁了你的一生啊。”
李景明虽曾恨过金全胜,但事情过去这么久,也没什么好说的,他早已经释然。
如今,腿也治好,他也不是当年的那个穷小子,对此事已经再无感觉。
此情此景,他看着眼前上了年纪的人跪着,不由的感到一阵烦躁。
他这十年过的什么样子,他以为他一跪,就能弥补对他的伤害?
李景明冷着眸子,揉了揉隐隐作痛的眉心骨,淡淡说到。
“有什么话好好说,你要是这么跪着,让别人瞧见,还以为我们一屋子人欺负你一个人。”
“是啊,有什么话坐着说,这样子还真以为我们欺负你。”
简梅是个直性子,忍不住斜睨了金全胜一眼,坐在椅子上的身体不自在的挪了挪。
苏永昌微微撇头,示意金全胜起来坐着说话,毕竟这是新时代,要赎罪就用行动来证明,而不是那廉价的一跪。
金全胜看到苏永昌的眼神,这才起身,坐在了一旁的小凳子上。
金全胜脑子里是十一年前,厂子里迎接领导的事,他一边讲述,一边回忆。
“十一年前,我是那个工厂的厂长…”
那个厂子,他管理了三四年,效益每年的都在提高。
那一年,市里决定提拔他。
作为农村出身的他,知道机会难得,便小心翼翼的看管着厂子。
结果领导检查那天,也就是苏永昌来的那天。
那时候苏永昌是医学院毕业,但是因为他能力强,便让他在有关部门呆了一段时间。
而他那次是以领导的身份去检查工作的。
去的时候简梅也一同跟着去了,只不过她去忙自己的事了。
当时苏珊珊哭闹要跟着来,苏永昌便把苏珊珊带来了。
苏永昌一去便跟厂子里的管理人忙着讨论工作,孩子乱跑,便出了事。
关键时刻,李景明出手相救,这如果遇到平时,救人是英勇事迹,应该被嘉奖才是。
可如此英勇事迹是在他管理下发生的。
他为了不让自己的工作上有一丝不足,便隐瞒了此事。
说的好,这叫救人。
说的不好,这是因为他管理疏忽,才导致孩子陷入危险中。
苏永昌当时提议要去医院看李景明,金全胜情急之下,便说李景明因为救人伤了腿,情绪暂时不稳定,不愿意看见孩子家长,便以此为由打发了苏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