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亲昵的称呼就这么脱口而出。
以他们现在的关系,他要么叫她的名字,要么也该称她一声方太太。
才算妥当。
这声晚晚,要让别人听了去,也会影响晚晚的声誉。
“明松哥,好像是被玻璃碎片扎到脚了,好痛。”苏晚芯哽咽着回答,是真的好痛。
苏晚芯比一般的人要怕痛,即便不是很痛,她也害怕异物刺进她皮肤里的那个感觉。
再说了,在霍明松面前喊痛,这并不是件丢脸的事情,她再狼狈,再痛哭流涕的丑样,霍明松都是见过的。
霍明松知道她怕痛,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是苏晚芯最喜欢的草莓口味,“先吃个棒棒糖,我现在送你去我的诊所,不用担心,我会帮你处理好的。”
“嗯,谢谢你,明松哥。”苏晚芯含住棒棒糖,瞬间疼痛感就减轻了许多。
她读书的时候,上体育课经常会受伤,还拐到过脚,每次去医务室处理的时候,她都能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棒棒糖来。
甜的东西能够让人感到幸福,降低疼痛感跟不幸福感。
只有在她身边且非常关注她的人,才会知道,并且记住她的这个特点。
“不客气,抱好了。”霍明松以公主抱的方式将苏晚芯抱到他的副驾驶,还从后座拿了软软的靠垫,给她垫着,同时帮她把受伤的脚抬高,以不伤害到她的方式。
霍明松对她如此小心翼翼,跟从前一模一样。
苏晚芯感慨的看着他,如果她没有遭遇绑架,没有认识方凌寒,那么,她就会跟霍明松一路走进婚姻。
就算她一辈子不知道爱情可以那么轰烈,但是她相信,霍明松会跟她老爸一样,将她捧在手心里宠着,呵护着。
可能人就是这样,永远不安于现状,喜欢刺激,冒险,未知的东西。
这些新鲜刺激的东西,方凌寒有,霍明松没有。
跟方凌寒在一起,未来如何,她看不到,猜不透,那样的世界,让她每天都跟打了鸡血一样刺激惊险。
跟霍明松在一起,一眼就能看透未来,她有可能一辈子都长不大,会幸福到死。
年轻的时候,那种一眼就能看到头的生活,只会让人感到害怕,无聊,可能还会无聊到闷死自己。
这就令人感到有些恐惧了。
“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感觉到她的视线,霍明松略微抬头,与她四目相对。
他的眼睛清澈,让她清楚的看到,他对她的感情还在,哪怕她都结婚快三年了,他对她的爱,还是没有丝毫减去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