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死在眼前的袍泽,则将这怒火彻底引爆,要想这怒火平息,就必须用血,用官府及其走狗的血!
“呜――呜呜呜刮呜刮――呜刮呜!”官军骑士的角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时而似虎啸,时而似羊哭。
黄巾护旗将一听,不禁信心大增,因为号角是用来指挥军队行动的,而一支士气正盛的军队,其号角绝不会如此凌乱,而号角声一乱,则意味着,面前的官军骑士乱了!官军骑士乱了!
“官军乱了!杀!杀!杀!”
“呜呜—呜呜—呜呜!”跟师从胡骑的官军骑士一样,黄巾骑士也以牛角号来指挥,而此刻,他们的号角高亢起伏,宛如虎啸龙吟,这是催命的号角。贴在马背上的黄巾骑士闻令摸出环首刀,甩开胳膊,举平手臂,刀光如镰……
一个又一个官军骑士被从身后“冲”上来的环首刀劈中腰腹,在战马的冲击力下,他们身上的甲胄乃至支撑身躯的骨骼竟都似豆腐般柔弱,随着一阵接一阵的“嘶”“嘶”声,一个接一个的官军骑士被拦腰截断,一朵接一朵妖艳的彼岸花从他们的残躯中喷出,然后在半空中缤纷落下。那是生命之花,每一朵都代表着一个不甘心的灵魂。生也绚丽,死也灿烂。
公孙瓒紧紧地盯着眼前的这一切,那张因常年日晒而变得黝黑的脸是越皱越紧,难道,今天自己麾下的三千义从,就要如同那天际的晚霞一般,虽然绚丽但终究只能像昙花一现一般,迅速消逝?
王大志看着如苍蝇般紧紧贴在官军骑士尾部厮杀的己方骑士,嘴角的弧度越来越大,此刻他心中,只有说不出的舒畅。如果要他找两个字来形容此刻他自己此刻的心情,他一定会脱口而出“痛快!”是啊,真的太痛快了。
自打去年,自己被宗员打得灰头土脸灰溜溜地逃进冀州以来,自己蜗居在幽冀边境,整天望着官军在故土上耀武扬威,欺压父老,而自己虽带着几万儿郎,可却始终不能杀回去,拯救家乡父老于水火之中,那心情,那滋味,又有几人能懂?
幸好,自己所受的一切苦难,原来只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现在,自己的心志已经足够坚定,筋骨也足够强健,终于能够担得起拯救幽州父老的重任了!所以,幽州的官军败了,就在自己面前,被自己的骑士杀得抱头鼠窜!
“传令,击鼓进军!”王大志喷出一口恶气,长枪再次往地面一捅,怒道。
“诺!”跟王大志一样,对官府恨之切的鼓手立刻抡起肌肉虬扎的臂膀,“咚咚咚”地雷响战鼓。
“进!”方阵中,各护旗将、总旗官、小旗官高声齐呼,指挥自己的兵卒向前掩杀。因为,既然己方的骑士已经击败官军骑士,那么此刻,步兵就应该趁势进攻,杀退官军的步卒,尽可能地扩大战果。
王大志信心满满地端详着战场,就如同神灵俯视着自己创造的生物,此刻喊杀声、鼓号声、风声都已离他远去,天地之间,似乎就只剩下他一人,以及面前,那团难以用言语形容,但又如烈酒与美人一般吸引人的光芒。
“呜呜—呜呜呜呜—呜!”官军骑士阵中,忽然传出一阵高亢的号角,这号声撕破了雷鸣般的马蹄声,像疾风一般,在整个骑阵上空掠过,众骑士一听,立刻再次拉动缰绳,拨转马头,就像刚才从黄巾军的军阵前掠过一样,一分为二,然后向战场两侧冲去。
“转!贴紧!转!”指挥黄巾骑士的护旗将看得清楚,立刻高声传令,他才不会傻乎乎地指挥自己的骑士去冲仍旧严密的官军步兵方阵呢。
但即便双方指挥官都及时下达转向命令,但双方都依旧有不少骑士因贴得过紧,且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对方骑士身上,而横横地冲进官军步兵的长戟阵中,当即连人带马变作一只只巨大的水袋,红色的液流“噗噗”地往外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