郃领着大伙拱手祝贺道。
梁祯命人烧热了一盘水,先让华雄沐浴更衣,接着又命人将那头野猪身上的肉切下来,拿去给伙夫煮熟了,再端上来给大伙加餐。
“怎么样,我哥哥够意思不?”章牛将整坛整坛的酒往华雄肚子里灌,然后大斧一舞,便将一大块肉从生猪蹄上切了下来,“来,尝尝。”
“够!够!太够意思了!”华雄左手拿着尚带着血丝的肉,右手捧着大酒坛,口中则一个劲地称赞着梁祯的爽快。
“我哥哥说了,他答应的事,一定会做到。不过你,也得露几手真本事出来,让哥哥瞧瞧。”
“怎么说?”华雄放下酒肉,用宽大的袖子一抹嘴角上的油污。
“很简单,县里有个叫马义的,让哥哥生气了。你带二十个人,扮成乱贼,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没问题,抱在华雄身上。”华雄想也不想,便一口答应下来,“什么时候?要多少颜色?”
“明晚。颜色嘛,不需太多,让别的豪绅,能乖乖交钱就行。”
“诺!”
华雄酒肉也不吃了,佩刀一提,就奔出去准备了。第二天晚上,熟睡之中的漆县居民忽然听得人声大作,出门一看,却发现连漆黑的夜空都被照得如同白昼。众人大惊,胆小的纷纷回屋躲避,胆大的则往光线最亮的地方赶去,意图一探究竟。
注1:关于华雄的真实姓名名字,目前存在争议,一种是《三国志·吴书一·孙破虏讨逆传第一》中所写的华雄,另一种是胡三省《资治通鉴音注》记作的“都尉叶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