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唐国的要地,没有东瀛的势力,没有前朝的旗城,也不是毒岛的主场。
毒岛光瑞要来给自己补刀,唯有分兵——他既要拦截天文社救援的队伍,还要去盯紧陆澄可能盟友严骏人的身边,
剩下用来搜查自己的敌人,并没有压倒性的战力。
——毒岛本人的防御逆天,但输出不足。
——樱塚的诅咒可用倒吊猫破之,陆澄也有了应付底气。
作为伥鬼,又樱塚无法单独行动,必定在毒岛左右。
他们不太可能作为搜查陆澄的前锋。
那么陆澄就赌毒岛会派遣机动能力最强的岛田芳子,还有会遁术,克商人的藤光搜查。
——那陆澄就要利用毒岛光瑞这次短暂的分兵,吃掉藤光或岛田芳子。
再度研究过灵光秘殿的《白帝卷》的“财官十神”,陆澄理解了十神之间的生克关系:
藤光的劫财神克制财神,那就找克制劫财神的那个神职——这就是阎王,又叫官鬼,财官十神之一。
——商人被盗贼洗劫,官府则审判和吊死盗贼。
只要官商勾结,哪怕盗贼。
“荪,我需要阎王的神能,‘约法三章’。”
陆澄向少司命重申了一遍。
——“死亡”的领域并不单调,世界上的死因千奇百怪。
天年一百的升级版天年一千的作用方式和前者相似,陆澄没法用天年幻剑碰到暴力系的岛田芳子和藤光,而毒岛和樱塚一位超越死亡,一位已经死了,天年幻剑对他们无用。
可阎王的‘约法三章’就不同了
——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者抵罪。
世界上最简单朴素的法律。
凡是斩掉陆澄一手者,她也要断手残肢。
凡是抢劫陆澄财产者,她也要如数偿还。
凡是杀死陆澄者,她也要以命相抵。
——这是源自“枉死城主”的绝对律令。
——如果像倒吊猫的预言那样,陆澄在六个小时之后死去,杀陆澄者也必死无疑。
这是约法三章。
“官职的交换和你们商人的交易不同。
荪注重的是官场上的互相提携。
陆澄,还是荪让判官传达的那句话——你获得了‘通天巫’的头骨,已经有获得白帝第三个公爵神职的资格。
荪不是不可以把‘阎王’给你。
但你没有完全眷族化,是无法承受第三个公爵神职的。”
少司命道。
“就没有变通的方法了吗?”陆澄问。
“如果,你愿意上交‘幻海公’的神职。
——荪也可以把‘阎王’授予你。
那样,你没有超过二个公爵的上限,也能像你幻想的那样,继续停留在人间。”
这是少司命的要求。
——陆澄可不能答应——“幻海公”并非少司命授予,而是陆澄夺取幻海所有灵力之后创建,少司命给予承认。
如果答应交换,他在幻海拼出来的基业,不就被少司命没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