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就算他混得再落魄,也不可能住在这种地方,认识这里的人吧?
只要对方想。
拿出很少一部分钱,就可以搬出去,租赁一个干净整洁的联排房间。
罗蒙带着疑惑的心情向前走着。
四周时不时投来一些目光,像是恶狼看到了羊羔。
他们打量这位穿着光鲜亮丽的绅士,思考着把他抢了后,能够吃上多久的饱饭。
那些穷凶极恶的帮派份子,输得一无所有的赌徒,铤而走险的亡命徒,都很喜欢干这种事情。
只不过。
生物是有天生的危险感知的。
就像人看见一头猛虎,会下意识的害怕,看见一辆行驶的汽车,会下意识躲避开一样。
这些人看到罗蒙也是如此。
虽然这位穿戴整齐体面的绅士看上去弱不禁风。
就像那些喜好击剑的贵族,总是喜欢在腰间佩戴一把花哨绣剑,实际上根本没见过血。
可是。
这些人却没敢贸然上前。
因为贫民区的房间杂乱无章,很难根据门牌号码找到对应的房子,只能确定大致的方位。
等到了门牌号指向的大致区域后,罗蒙才走到街边房间,开始问路。
“这位慷慨的绅士先生,您是要找劳丽一家吗?
她就住在左边过去第三排的棚屋后面。
她和我一样,都在家中糊纸盒、做浆洗女工,我们两个经常一起出去接生意,所以我对她的住所很熟悉。”
这名满脸皱纹,看起来饱经风霜的女人,十分诚恳的回答。
她之前看见罗蒙这么一位明显和贫民区格格不入的人来到这里时,心中还有些惶恐,可是在接过对方的十先令之后,她就只剩下感激了。
她要糊上几千个纸盒,才能赚到这么多。
每天出去工作。
也至少要两星期时间才能挣到。
对方只是问一下路而已。
“多谢了。”罗蒙知道具体的路线后,很快走向劳丽所住的地点,而这位浆洗女工赶紧搓了搓两只皱巴巴的手,又把刚才对方拿出的十先令纸币拿出,反复端详,眼中冒着亮晶晶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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