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遇春也请了几次抚恤了,一直还没给。”
“按规矩来便是,李遇春的人马,既不是八旗,也不是汉军旗,只是绿营兵而已,有许多连绿营兵都不是。”
“军中有名册的绿营兵,马兵战死者给银七十两,步兵五十两,没有在名册上的不给。”
“一两不给也不好吧,毕竟还得让他们卖命呢。”
“那就每人给三两抚恤。”
大清对旗丁那是命根子一样,一个巴牙喇护军战死,直接就给二百两银子,马甲和步甲都给一百五十两,就算是他们的包衣奴才上阵,死了都给一百两。
可如果是绿营兵,就少多了,马兵战死也仅给七十两,步兵更只五十两,等于绿营马兵只有八旗马兵的一半不到,步兵是三分之一。
绿营兵连八旗的包衣奴才都比不上。
至于不在名册上的,那更是一两没有。
“明朝一个相当于我们甲喇章京的指挥战死,也不过给银十两,千总八两,把总六两,百总五两,士兵三两。就这样点抚恤,如何让人拼杀?”博洛不屑的道。
大清丰厚的战赏、抚恤以及抢劫制度,极好的激励着士兵们敢拼敢杀,争相作战,每次出征,甚至不仅点到名的旗丁积极参加,甚至还要带上家中余丁,甚至是自己的包衣奴才随军。
“告诉李遇春,这些抚恤银子发下去,是要给阵亡将士家眷的,若是他连这个银子也敢克扣贪污,老子就扒了他的皮。”博洛恶狠狠道。
“明天就要启程北上了,他若敢贪,我不介意到时路过嘉兴时剥他的皮抽他的筋!”
“通知下严我公,这次随我们一同回京城!摄政王来信,可是指名要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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