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减无常。
同时,因为田地有肥有瘦,所以税也应当不同,毕竟民间田地价格高低相差二十倍,赋税如果相同,也是不公平的。
所以他又提出了一个解决办法,就是把田,按照肥瘦产出,划分为五等,然后呢,最好的田,以小亩计算,比如二百四十步便为一亩,中等田以四百八十步为一亩,下等国以七百二十步为一亩,中间再加上三百六十步、六百步两等。
通过调整不同肥瘦田的大小,使之承担的税率实际一致。
比如上田一亩产粮三石,下田一亩才产一石,现在通过改变亩的大小,上田一亩实际是下田三倍大,产出最后就同样是一亩三石,民田按亩征收十一税征收,就是一亩征三斗。
原来如果瘦地一亩征三斗,那实际税率就是百分之三十了,两者相差巨大。
直接把田分等,然后定不同的税率,或者把地通过这种大小亩调整,最后用统一的税率,各有各的优点。
不过朱以海虽然也觉得大明的田赋税率应当重新制订,但现在时机并不算成熟,事情一件件做,他现在要做的是摊丁入亩,固定丁役,不再让地方官吏可以随意的科派,甚至朝廷调整赋税的起用留存和使用,这一步的目的是为了先把税赋收上来,特别是让士绅大夫们把税交上来。
否则你再怎么调整税率什么的,收不上来就是白瞎。
至于说清出来的官田,朱以海还是倾向于卖给士兵们而不是分给他们,一来要均田也没那么好条件,哪来那么多地均田,给士兵均了,官吏要不要均?百姓要不要均?
更何况,现在朝廷穷的叮当响,有田自然是卖钱最好。
而优先卖给军人,是既能回收士兵们手里的军饷赏银,也能给士兵们定心丸,有恒产者有恒心嘛,当兵打仗拿命拼,总得优先考虑他们出路,不说升官发财什么的,让士兵们娶上老婆有个家,再让他们有机会置上一些地,那他们才会真心拥护鲁监国和他这个新大明朝啊。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卖地给士兵,其实跟均田给士兵,最后能起到的收拢人心的效果是一样的,甚至还能卖许多银子补贴军费财政,何乐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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