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高利贷还不起而被迫把地典卖了,按现在朝廷政策,你现在如果能够拿出当初借贷的本金,再加上本金的一倍利息,就可以把地赎回来。若是当初付的利超过本金一倍的,还可以主张退还超出的。”
绍天朝在各地搞减租减息,目的也是保护动荡时期下的百姓利益,避免更多百姓破产,影响安定。
所以规定了高利贷的界定标准就是月利三分,且规定利息不得过本金一倍,民间借贷,超出三分利的,官府是不保护的。而且就算低于三分利,但利息也不得高于本金,借一百块,最高月利三分,一年利息最高三十六块,利息最多能滚到一百块,然后就不能再收息了。
所谓一本一利,月利不过三分。
其实月利不过三分,也一直都是官方的红线,但民间有的是办法钻空子,比如借一百两,只给九十两,甚至五六十两,借条上却写借足百两。所以如果借五十两写一百两,月利三分,实际上就是六分了。
一般情况下,民间给农民放贷,都是八折借给,滚算月利,遇灾年,更是六七当十,半年不偿,即行转票,以子为母。转票,就是利滚利。
大饥荒的时候,那就更是十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利,加上利滚利,农民的土地就这样被夺走了。
当年祥子家的地也是这样被夺走的,向地主家借粮,粮价贵的离谱,让他们打借条,借一石粮,按三两银子算,可借条上却打的是十两银子,然后半年为期,三分利。半年后,连本带利还十一两八银子,地主家还要收点茶水钱,所以要还十二两。
可他们其实就借了一石粮。
半年后祥子家根本还不起这么多,于是利滚利,甚至改写借条,直接写十五两借条,三分利了。
于是祥子家的地最终只能折抵债务,被地主收走了。
“这么说你家其实就借了一石粮?”
“嗯。”
“那你家被收了几亩地?”
“五亩地。”
“我给你写个条子吧,你去找历城县新上任的姚启圣知县,他调查过后如果属实,那么到时你直接还那乡绅两石粮,便可以拿回你家的五亩地了。”
祥子愣祝
他失去土地后,跟父亲一直有个念想,就是努力干活,攒钱,然后再买上几亩自己的地,有了地后将来就能娶妻生子,过上安稳的日子,再不用给人家贱卖力气。
但这也仅仅是念想而已,一年年过去,他这点念想越发成了奢望,心里也知道这辈子可能都没机会了。
不成想,现在绍天大帝光复了济南,他捡三头骆驼换了三十五块银元,这回头还能拿回自己家那五亩地?
那可是祖地,世代传下来的,比三十五块银元的意义更大。
嘉靖万历时,天下承平,土地兼并严重,田地价格较高,尤其是在江南地区,有的每亩卖到五十余两甚至百两。
其中浙江兰溪的田,上田卖到七八十两一亩,次亦三四十,劣者亦十两,可谓是明代的田王。
环太湖地区的田亩价格极贵,这些地方种桑种棉,经济收益高,而且士绅豪强发展工商,兼并搞大庄园,故此田价甚高,甚至因此还出现江南田骨田皮两卖,土地有了很强的金融属性,田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在中原地区,田地价格也一度较高。
不过到了崇祯以来,战乱频繁,无数百姓背井离乡,中原更是遍地逃人,许多田地荒芜,田价自然也就跌落到了极低的水平。
如济南府的田地,那都属于膏腴之地,但现在也不过四五两一亩,而过去沿大清河一线的田,更因为黄河改道带来的水患问题,只值二三两一亩,甚至贱者有一二两一亩的。
一些山地旱地,更是只值几百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