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俩挺配。”
王桑榆哈哈一笑,露出了两排好看的牙齿,她笑的很洒脱,也没特意去掩嘴,并不在乎露不露齿。
“难怪陛下起兵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朕用兵打仗,其实一般。”
王桑榆认真道,“陛下之用兵,我也了解过,觉得用兵之法,深得汉大司马大将军卫青之法,堂堂正正,老成稳重,开战之前,其实已经胜了,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正合善战者无赫赫之功,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乃真正兵家大道也。”
“我父亲以前就曾告诉过我,打仗就如习武,一般江湖武技虽然招式多,但真正上战场,还是得越简单越好,就如练大枪,就几个刺击动作,越少越有杀伤力。江湖花枪,在战场上却是无用的。
戚少保用兵也是这般强调,开大阵,对大敌。
军中练拳脚这些,也只是强健身体,真正战斗的时候,必须得保证简单重复,成千上万的士兵组成紧密坚固军阵,相互压挤、冲撞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能不停重复的单一战术动作,而不是善于躲闪腾挪的大侠。
这种适合去当夜不收,搞侦察,或是充当亲兵护卫。
打仗也是如此,虽然也有如霍去病那样善用险的将军,数千里长途奔袭敌后等,但太过行险。
大将用兵,还是得决胜于战场之外,提前谋划筹备,争取更多有利条件,等到有了足够胜算时才发出致命一击,而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被迫上了战场,最后被人牵着鼻子走打无准备之仗。
就如明末以来,朝廷跟女真人打的那些仗,基本都是如此。
所以败也不出意外的。
“看来你很懂兵法战略,虎父无犬女,你隐居长白山下,整天看些你看不下去的经书佛卷,实在是太可惜了,你应当出来带兵打仗,我朝蜀国公秦良玉便是巾帼英雄,一军大帅。还有四川曾英的妻子,虽是蛮族出身,但也是个了得的巾帼女将,手下有一营女兵,战绩了得。
你若是上阵,相信也是不让须眉。”
王桑榆认真答道,“我跟随我父亲戍边多年,耳濡目染,确实也知晓些带兵之法,当初我随夫君起兵,便是各领一军,我带的一千人马,也击败不少贼匪乱兵,甚至后来下江淮,也能安守一方。”
她说的是实话,当初夫妻起兵,其实她所领一军,战绩远在丈夫之上,刘孔和勇武彪悍,为人豪爽义气,但有几分江湖习气,带兵不够严厉,军纪差的多。
而她带兵,军纪严明,赏罚分明。
丈夫被刺后,他麾下那两千军被刘泽清围杀,一个不能免,而她却能击败来攻人马,从容退回到了济南,最后才解散兵马。
当年她祖父和父亲其实也说过,可惜她是女儿身,否则王家必能出一名真正的大将。
“桑榆,朕不想掩饰,朕很欣赏你”
“你这样飒爽的江湖儿女,还如此年轻,就这般困居山中,实在可惜。朕喜欢你,尤其是这顿饭,让朕觉得你更让朕喜欢了,”
王桑榆似乎并不意外。
“陛下是想将我迎入宫中吗?”
朱以海笑笑,给自己倒了杯温热的酒,他抿了一口,这温过的米酒口感更醇厚,“这看你的心意。”
“你若是也想做蜀国公那样的巾帼女将,朕也不反对。”
这下王桑榆倒是挺意外的。
“御营也没女营。”
“现在确实没有,但四川有女营,朕有打算,计划新建军医、护理的学校,不限男女招收年轻人学习医护,将来各地建军医院。”
“不合时宜吧?”王桑榆直言。
“可以慢慢来。”
直接上战场可能现在还不太现实,但在驻地军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