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行,而是在不劳而获。
让老百姓礼佛,却只是要香火供奉,可供奉的不是佛,而是那些和尚。这些人自号出家人,却不事生产,接受捐献,到处化缘,还把百姓捐的善款,反拿来放贷,看这少林占了多少田地,这一座山都让他们快占完了,这佛陀金光灿灿,这和尚脑满肠肥,可却绝大多数连基本的佛经都讲不明白了,
甚至有和尚在山下偷偷养女人生孩子的。
他们占有这么多田地,每年收取这么多佃租,既为给朝廷缴纳税赋,灾年却还趁机放贷。
所谓放粮救济,也不过是拿出一点点钱粮来做样子,好接受更多百姓捐赠。”
“朕不反对礼佛信道,但得虔诚,何谓虔诚?出家人就得有出家人的样,既要虔诚更得苦修,最起码得自食其力。”
“礼佛连个佛经都学不好,礼什么佛。何况人生下来,首先还有许多世俗的职责义务,比如起码得孝敬父母,赡养老人抚育孩子,如果父母都不供养却去出家,这是应该的吗?”
三武灭佛,都是当时寺院经济膨胀到了非常严重的时期,严重威胁统治了,比如到了唐中后期,全国大中型寺院五千座,小型庙宇四万余,僧尼几十万,寺院奴隶还有十几万。
这些寺院还占有无数良田,形成一个又一个寺庙庄园。
甚至当时有个说法,十分天下财,而佛有七八的严重程度,他们收取地租,发放高利贷,开质库典当,结果还不交税。
到后期还有几十个僧人封司空司徒甚至封将军,开始参与政治。
明末的寺观问题没三武灭佛时那么严重,但其实也好不到哪去,明初虽也有设立管理僧道的机构和官员,但到了此时,也几乎就是个摆设。
现在朱以海要求的是,重新整理。
先来一波清理整顿,一面是搞僧道考试,重颁僧道度牒,把不合格的、超额的还俗。
另一面则是清理寺观、寺产这些,所有的寺观,清理登记,保留部份,登记授牌,取缔一部份。
而保留授牌的,也要清理寺产,主要是清理田地,按规模、僧人数量等保留一定量田地,不足的还可以补发一些,超出的收走。
搞完这些,还要做一件事。
重置僧录司、道录司,地方上设僧纲司、道纲司,设立僧正、道正等官员,专门管理僧道事务。
所有获牌的寺观,他们的主持,都需要有朝廷考核和任命并监督,程序就是各寺自己推举提名,朝廷考核然后任命。
另外,所有寺观保留的财产,都要登记在僧录司下,这些寺观财产,从寺观到田地等,都不属于僧人,而是属于僧录司管理,当然,这些财产僧录司也不得随便侵犯,但也不由寺观僧道随便使用。
他们有使用权,但所有权归朝廷。
朝廷每年每季度都要审计,一些重大开支寺观还得上报审批后才行。
寺观以后除了自耕、出佃耕种外,不得从事放贷、典当诸金融行业,以及碾房磨房等所有手工作坊等加工业,并不得在市镇集场开店摆摊等等赢利活动。
寺观的合法财产,用于维修寺观,供给僧道吃穿,甚至是印书抄经等,此外不允许僧道等用于在外购置房产,买马买车等等消费。
并且规定,寺观可以接受百姓的小额捐赠,但不得接受大额捐赠,尤其禁止接受田地等捐赠。
招收弟子,剃度僧侣等都要严格接受朝廷监督,按规定办理。甚至获得度牒的僧道,也得定期考试,就跟官学里的秀才一样,六等成绩考核法,如果连续三次考试不合格,就要收回度牒开除。
僧录司真正的管起来。
少林田地一万四千余亩,寺基五百四十亩,楼台殿阁五千余间,僧徒两千余人。
虽经战乱,但仍还有大量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