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七十六章 爆兵(1 / 4)

底耶山下,附近众多村庄,数以百计的村民在观望仙虫大战。

他们被炎奴霸气震慑后,就退出一段距离,只敢远观,不敢靠近。

原本以为可怕的虫子都要被消灭了,结果炎奴硬生生从空中修复出身躯,反杀了哈奴曼。

“哈奴曼啊!”

“正法的护佑者!四种姓的宣示者!傲视三界的斗战之神……”

“陨落了吗?竟然就这样被魔虫击杀?”

“不可能的,就算是阿修罗界的王也做不到。”

天竺民众难以置信,在他们认知里,这种声名赫赫的正牌大神,是不可能陨落的。

事实也的确如此,所有正神,都喝了不死甘露,哪怕灰飞烟灭也不会死。

尽管炎奴杀人卷灵,连轮回机会都没给哈奴曼。

可在哈奴曼死掉的地方,还是猛然间遁飞出一滴清晨雨露般的水滴。

炎奴错愕,也不知道这水滴和哈奴曼是啥关系。

“难道又要强行生成一模一样的神?”

他想起曾经格杀罗马众神的场面,也同样是连意识都夺走了,结果天道直接生成了一个相同的神灵。

这个机制,应该是所有神系都有的。

除非某神系特别奇葩,从一开始就认为神灵和人一样,被杀就会死。

“咦?没有直接诞生,竟然还要转世?”

炎奴用查克拉感知到水滴进入轮回,即将转世,仓促之间,他不知道如何阻止。

便随手施展绿色的查克拉,卷动上去。

然而这查克拉是操控自然物质的,这一下并没有什么鬼用,反而是搅动风云,飞沙走石。

轰隆隆,地动山摇,一座岩石飞溅而起,势大力沉地砸中了水滴。

结果那水滴根本不受力,根本无法触碰。

甚至是来者不拒,生冷不忌,直接融入岩石,一块转世了。

“这也行?”

炎奴惊愕,他不知道,这就是天竺神系的不死性,与罗马神系有所区别。

轮回是与三相神同等高上的玩意儿,所有的‘生’,都必须经过轮回这么一道工序。

就连毗湿奴临凡救世,也不能随便捏个化身,也得走一遭轮回,投个胎。

而那水滴,就是所谓的不死甘露。

其蕴含哈奴曼所有的记忆、能力、神权,所以就算哈奴曼形神俱灭,连一缕真灵都被炎奴收走,也没关系。

这玩意儿能代替哈奴曼转世,再出一尊神猴。

“神灵是不死的,不灭的,妖魔一定会被战胜!”

“伟大的毗湿奴,一定会降下化身拯救世间。”

村民们没有逃跑,甚至反而跪下来,面向战场,虔诚的祈祷。

在他们眼里,炎奴太恐怖了,又是刀锋又是外骨骼的,一就很邪恶的样子。

尽管并没有伤害他们,但这里对善恶的分辨,从来都是以阶级、形象划分,贱民做什么出格的事都是罪,婆罗门做什么都是对。

敬奉神灵,摒弃妖魔,是每一个人的责任,这叫正法!

“变大!变大!变大!”

炎奴没有管法界之外的人,吞噬如意金棍后,顿时测试起新得到的能力。

只见他身形迎风就长,化身百丈巨虫。

脑袋直接撞到了盖天法界的穹顶,一挥手,本就充满金属质感的暗黑骨骼,更是泛着金丝流光。

“轰!”

闪耀着金色气浪的一拳,轰向鱼秧子。

鱼秧子猛然爆退,背靠盖天法界,整个缩在了角落,满脸苦涩难言。

他布下法界的范围并不大,也就笼罩村头与神殿区域,本就纵深不多。

如今炎奴继承了金棍的如意变化,近乎法天象地般,占据了法界内大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