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章 民谣穷,穷民谣(2 / 2)

降了,没以前那股劲儿了。

喝醉后,那哥们挽着路小苏的肩膀,一个劲的问:“可是,民谣就该穷吗?民谣就必须要穷吗?”

并不是。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音乐风格,是值得推广的,也是值得让大众所喜欢的。

“看完了吗?”路小苏问道。他看到赵鸿野已经看完了,但他好像在纠结着什么。

“那个……我可以出去打个电话吗?”赵鸿野其实也很怕惹恼了路小苏。

但眼前的大男孩貌似脾气还不错,并没有觉得自己是不识抬举,而是做了个请便的手势。

赵鸿野长舒了一口气,出门找了个角落,拿出了手机。

“喂,青青,我被天方娱乐录取了!我刚刚见到你最喜欢的路小苏了!”他对着手机道。

“真的吗?真的是路小苏吗?那你签了吗?”青青立马问道。

“还……还没,这不是想先问问你吗?”

“问什么问啊!还不快去签!这不是你的理想吗?”

“可……可是……”

他很想说,合同其实就是简单的新人合同,对此他倒是没有任何不满,他自己有几斤几两。

最主要的是,他也知道民谣市场的不景气,天方娱乐也不可能投很多钱给他推广。

他也认识几个唱民谣的,赚的钱还不如他送外卖多。

他想给青青一个婚礼,至少要请双方的亲朋好友去个像样的酒店吃顿饭,而且他就要有孩子了。

唱歌?理想?民谣?

哪里敌得过她和孩子啊。

最他妈折腾人的,始终是一个叫做生活的东西。

“没什么可是的!不签今晚就别回家!嘟嘟嘟……”

听着电话里的忙音,赵鸿野又走进了路小苏的办公室。

他知道,青青一向有一说一,昨天晚上抱在一起睡觉,她真的没让自己碰她那规模很小家子气的胸。

他如果回家说自己没签,可能真的会被扫地出门。

“考虑得怎么样了?”路小苏问道。

赵鸿野一咬牙,大不了以后私底下多找点事情做。

他立马在合同上签下了名字。

走出了天方娱乐的大楼后,他还是感觉自己活在梦里。

他手中拿着三份东西。

第一份是合约,标准的新人合同。

第二份则是路小苏的签名。他厚着脸皮提了一句,路小苏就签了。青青看到后,一定会高兴坏了吧?指不定以后就同意让自己碰那里了呢?也是没出息,那玩意才多大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手痒。

而第三份,更是让他觉得格外沉重。

那是三首歌,路小苏亲自为他写的三首歌!

分别是赵雷的《少年锦时》,陈鸿宇的《理想三旬》,宋冬野的《斑马斑马》。

为什么没给《成都》?因为路小苏没去过,赵鸿野也没去过。

至于为什么不是宋冬野歌词最正常的《安和桥》?因为那是宋冬野家边上的桥,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

他说过,赵鸿野的名字取得不错,所以他就随手在三个民谣歌手里各挑了一首,全是民谣精品!

当然,《斑马斑马》的词到底写的什么玩意,可能只有宋胖子自己懂了。

那可是路小苏给的歌啊,更何况是一口气三首!赵鸿野再妄自菲薄,也知道自己真的行大运了。

或许……以后的生活真的要大变样了!

他站在天方娱乐的门口,又一次望向了这栋现代感十足的大楼。

真的好高好高啊。

……